國內

【國會】辯論撤銷緊急條例 部長要求展延至下次國會

(吉隆坡12日訊)今天是第十四屆國會第四期第一次會議的最後一天,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援引議會常規第62條文,要求展延辯論和撤銷政府在緊急狀態期間所制定的7項緊急條例,直至下一次國會會議。

根據今日的國會議程表,上述動議是排在議程表的第13項,不過政府並沒有亮綠燈,於本期國會最後一天提呈撤銷緊急條例,而是選擇推遲到下一次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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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旺朱乃迪也援引議會常規第62條文,要求展延2020年職業健康及安全(修正)法案、2020年工廠及機械法令(銷毀)法案、2020年大馬太空局法案、2020年獨立警察行為委員會(IPCC)法案、2021年商品說明修正法案、2021年保育野生動物修正法案及2021年小額遺產(分配)修正法案,直到下一次國會會議。

在上述修正案當中,政府已經是第三次展延2020年獨立警察行為委員會(IPCC)法案的二讀。

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賽是於2020年8月時,在國會下議院提呈IPCC法案一讀,並在隔天要求將此法案的二讀和三讀展延至第十四屆國會第三期第三次會議(2020年11月2日至12月17日)。

不過,達基尤丁當時則再度要求將該法案的二讀展延至此次國會會議,並獲得國會下議院議長拿督阿茲哈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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