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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與高盛和解協議內容 黃基全:財長有義務列明

(吉隆坡27日訊)公正黨梳邦區國會議員黃基全指出,財政部長東姑賽夫魯有義務向全馬人民明確交代,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與大馬政府提出的和解協議中,所闡明的內容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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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國會召開新聞發布會說,財長有必要解釋的事件,包括高盛集團和解協議的“保證”內容、高盛正在採取哪方面的努力以收回14億美元、該筆高達14億美元的款項是否屬於美國政府追討或正在追討的一部分。

他反問:“高盛集團需要多久時間(進行資產回收,以得回14億美元),再支付給大馬政府呢?”

他指出,政府因為一馬發展公司(1MDB)醜聞而蒙受約400億至500億令吉的淨損失,這取決於我國可以追討回的款項。

他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大馬與高盛達成賠償總額39億美元(166億令吉)的和解協議,並不是最終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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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擔憂的是,和解協議列明的保證從資產中全部回收至少14億美元的條件,其內容細節也並不清楚。”

黃基全說,如果財政部沒有解答上述疑問,我國人民將無法正確評估這筆賠償額。

他表示,至於國盟政府也聲稱為應對冠病疫情沖擊,而推行了總值2950億令吉的各項配套與援助措施,以此情況來看,國盟是否也會在和解協議中“誇大”應有的賠償數字。

他指出,財長也必須公布高盛在刑事責任上面對的法律問題,政府也不應該允許參與犯罪的人士以“罰款”而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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