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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現有法律足以對付煽動人士 旺阿末費沙:沒必要制定新法令

(吉隆坡17日訊)國家團結部副部長旺阿末費沙說,該部認為目前沒有制定種族和諧法令的必要,因為現有的法律已經足以對付那些發表危及團結及和諧言論的人士。

他在國會下議院口頭問答環節,回答公正黨峇都區國會議員峇拉巴卡蘭的提問時說,現有的法律也符合大馬一家的概念,即強調國家融合、團結、和諧、諒解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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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故意煽動或發表威脅團結及和諧言論的人士,將可以在數個法令下被調查和提控,包括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588法令)、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刑事法典第505條文、刑事法典第504條文和1948年煽動法令第4(1)條文。

他指出,為了改善團結問題,該部也推出幾項重要政策,包括國家團結政策和國家團結行動計劃。

“在本月底,也將會推出大馬一家團結政策,以進一步完善團結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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