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國會】回應5子公司預付28億還貸 財長:被迫承擔前朝債

“我們承擔的債務來自前朝政府,錢他們拿了用了,卻是由我們來還,這樣都不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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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對於伊黨古邦閣亮區國會議員拿督端依布拉欣引述2018年聯邦政府財務報表總稽查司報告,發現政府為5家財政部長機構子公司預付28億3900萬令吉供他們償還貸款,並詢問政府為何要這麼做的問題,如此回應。

“如果尊貴的國會議員有仔細閱讀報告,里頭有寫到這是我們繼承了前朝政府債務,前朝政府成立的財政部長機構,是前朝政府制造出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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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現任政府被迫承擔前朝政府留下來的問題。”

根據上述總稽查司報告,政府為5家財政部長機構子公司,即吉隆坡國際機場公司、GoVco控股公司、Asset Global網絡私人有限公司、第二大橋公司及Danainfra Nasional公司預付了28億3900萬令吉供他們償還貸款,其中17億令吉由前朝政府支付,現任政府則支付了11億令吉。

由於端依布拉欣表示財長不應該一味的責怪前朝政府,現在的問題在於現任政府是否有能力進行財務管理,林冠英回嗆說:“我認為國會議員應該了解財務管理的程序,前朝政府的債務本應由前朝政府承擔,但現在卻是新政府在償還,難道這樣都不明白嗎?”

林冠英上述言論引起巫統議員不滿,紛紛站起來批評他,其中巫統亞婁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沙希淡更是直呼林冠英“騙子”,林冠英要求議長諭令沙希淡收回言論。

巫統笨珍區國會議員拿督阿末馬斯蘭及巴耶勿剎區國會議員莫哈末沙哈則指出,林冠英尚未收回過去批評國陣政府為“強盜”的字眼。

最後,沙希淡收回言論風波才得以落幕,但他說:“我可以現在收回言論,不過我以後還會再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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