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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大道降路費】 “是多付,非先付或後付” 劉華才:林冠英不懂數學

(吉隆坡3日訊)民政黨主席拿督劉華才說,財政部長林冠英問人民“你選擇今天先付1000令吉,還是10年後才付1000令吉?”的談話,顯示這名財政部長是真的不懂數學,難怪後者的會計師資格會受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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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南北大道延長20年收費之所以引起爭議,其關鍵並不在於是先付1000令吉,還是10年後才付1000令吉,而是人民必須多付20年的過路費,雖然表面上人民是節省了一些錢,但實際上是付出了更多的過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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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林冠英應該思考的問題是,他是願意多付18年過路費,還是多付38年過路費?更何況當初希盟,尤其是行動黨領袖,包括林冠英自己都曾經承諾,一旦贏得中央政權將會廢除大道過路費,聽清楚,是廢除,不是降低過路費。”

 

劉華才今日發文告以本身的情況為例說,他幾乎每個月都會從吉隆坡返回檳城老家一趟,之前從南北大道大使路(Jalan Duta)收費站至柔府(JURU)的過路費為43令吉30仙,他每個月往返檳城的過路費為86令吉60仙,一年的往返過路費則為1039令吉20仙。原本的特許經營合約將在2038年屆滿,也就是說他要多給18年的過路費(1039.20×18),約為18705.60仙。

 

“如今南北大道過路費下調18%,新的單程過路費為35令吉50仙,往返過路費為71令吉,一年的過路費則降至852令吉。但由於合約被延長20年,我必須多給38年的過路費(852令吉x38年),結果我總供要付的過路費是3萬2376令吉。天啊!我需要多付1萬3670令吉40仙的過路費!”

 

“因此,人民是否真的有節省到過路費,大家可以自己去算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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