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及律師失信案聯審 10月7日再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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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4日訊)對於控方要求聯審沙巴州基本設施發展部長拿督彼得安東尼及律師涉及的洗黑錢、刑事失信及教唆案件,亞庇地方法庭專審貪污案件的特別法庭今日基於第一和第二被告均不反對,因此批準控方的申請,同時擇定10月7日再次進行審前案件管理。

在聯審案件中,控方把律師邁克烏布列為第一被告,彼得安東尼則列為第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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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克烏布共面對2項刑事法典409條文(刑事失信)的控狀,彼得則面對5項洗黑錢及1項教唆控狀。

邁克烏布的代表律師是紮西爾沙及安吉拉烏布,彼得的辯護律師團隊則以馬丁湯米及上議員拿督道格拉斯林為首。

控方代表是大馬反貪會副檢察司顏炳君,地庭法官是阿布巴卡馬納。

20%文件未遞交被告

彼得安東尼於6月初,在一周內先後被提控5項涉及總額達875萬令吉的洗黑錢控狀,以及1項教唆控狀,當時他否認控狀,獲允準保外候審

至於涉及2014年橡膠業小園主發展局購地案件的邁克烏布,則在6月16日被控2項洗黑錢及1項刑事失信罪名,他同樣不認罪並獲準保外候審。

邁克所面對的2項洗黑錢控狀共涉及396萬令吉,刑事失信案件則涉及1554萬5000令吉。

顏炳君在案件管理時向法庭表示,控方迄今已提呈80%的文件給2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剩餘20%文件預料2個月內才能完成遞交工作。

邁克的代表律師紮西爾沙認為,剩餘的20%文件需時2個月才能完成遞交工作,耗時相當久,因此建議控方最好能在一個月內完成。

他表示,他們將保留向總檢察署陳情要求撤銷控狀的權利,會在受到全部完整文件後才決定是否要提出陳情。

彼得的代表律師馬丁湯米則對於控方要求的2個月時間表示不反對,但要求法庭能允許彼得在日後的審訊中,可以無需出席。

地庭法官阿布巴卡馬納隨後裁決,擇定10月7日再次進行案件審理,控方必須在此之前遞交所有文件給被告,同時允準2名被告的保外候審期限延長。

針對彼得要求可缺席審訊,無需在場的申請,法官認為,彼得須於10月7日當天確認所接收的文件,因此當天必須出席,之後的審訊則視乎情況而定。

彼得申請撤控洗黑錢 地庭10月20聆審

(亞庇4日訊)沙巴州基本設施部長拿督彼得安東尼已入稟法庭,申請撤銷6項針對他的洗黑錢及教唆的控狀。

彼得是日前透過其代表律師團隊,以本身所面對的控狀是毫無根據為由,向法庭申請撤銷所面對的5項洗黑錢及1項教唆的控狀。

地庭法官阿布巴卡馬納擇定10月7日聆審彼得撤銷控狀的申請,並於10月20日針對這2項撤銷控狀的申請作出裁決。

彼得的辯護律師團隊是以馬丁湯米及上議員拿督道格拉斯林為首,控方代表則是大馬反貪會副檢察司顏炳君。

道格拉斯林今日在亞庇地方法庭專審貪污案件的特別法庭上,也向地庭法官阿都巴卡馬納披露已提出上述2項撤銷控狀的申請。

顏炳君表示,他們昨日才接到彼得申請撤銷控狀的法庭文件,預計至少要在3周才能針對這項申請作出回應。

地庭法官阿都巴卡馬納在聆聽後,要求控方3周內對被告所提出的申請撤銷控狀申請作出回應,之後辯方再就相關回應作出陳詞。

彼得共提出兩項撤銷控狀的申請,一是針對在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第第4(1)(a)條文下所面對的2項控狀,以及在相同法令第4(1)(b)條文的3項控狀,合計5項控狀。

第二項撤銷控狀申請則是針對他在刑事法典第109條文(教唆)下被提控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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