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杯賽騷亂滋事 7球迷各罰500元

(怡保18日訊)7名在霹靂州怡保舉行的大馬杯足球賽半決賽霹靂對壘柔佛達魯達格敬(JDT)球賽中涉及騷亂和滋事的巫裔球迷,昨天被控上法庭,他們對控狀俯首認罪,每人被罰500令吉,或以坐牢7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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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年齡介於18歲至29歲之間。承審此案推事是西蒂海倫。

同時,他們當中的其中3人,因在被警方逮捕時無法出示大馬卡,今天也在另一推事庭被控。他們同樣針對罪狀認罪,推事魯努宣判他們每人罰款5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須以14天監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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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分別是來自霹靂州珠寶的莫哈末諾哈敏(29歲)、來自萬濃的旺那茲魯沙比里(23歲)、來自怡保的達英(18歲)、來自甘文丁的莫哈末阿菲茲(24歲)、莫哈末阿里夫(21歲)、莫哈末曼蘇(29歲)和來自怡保的莫哈末艾查(25歲)。

根據控狀,7名被告本月16日凌晨1時零8分在霹靂州體育館F門處涉及集體騷亂滋事,因而觸犯刑事法典160條文,即當眾滋事罪,在此條文下一旦被控有罪,需面對6個月監禁或罰款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根據案情,當時在霹靂州體育體育館舉行的大馬杯足球賽半決賽霹靂對壘柔佛達魯達格敬球賽已經結束,警員接獲通知指有一群人在球場門外滋事、爭吵和發生推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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