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政府擬修交通法令 醉駕者將強制坐牢

(吉隆坡29日訊)首相署(國會與法律)部長拿督達基尤丁宣佈,政府決定支持交通部的建議,即修改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條文,讓所有因醉酒駕駛的司機一旦罪成,將被判強制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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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週五發文告說,在現有條文下,法庭擁有酌量權來判決被告是否需坐牢。

“政府也將修改此法令的第44條文,對醉駕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事件提高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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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政府嚴正看待越來越多醉駕司機肇禍,導致他人死亡的交通意外事故,並將在下一季國會提呈修訂法案。

他說,政府目前正與總檢察署討論,援引刑事法典302條文或307條文,以謀殺或企圖謀殺罪名,調查導致他人死亡的醉駕司機。

“警方還需要幫助受害者的家人,以對肇事者採取民事訴訟。”

此外,他強調,雖然政府準備修法以採取嚴厲刑罰對付導致他人喪命的醉駕司機,但這並不表示政府禁止非穆斯林喝酒,而非穆斯林未來還是可以喝酒,但前提是必須遵守規定和有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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