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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3公尺範圍為禁煙區 玻衛局提醒勿掉以輕心

(加央14日訊)玻璃市衛生局(公共衛生)副局長卡扎里醫生提醒公眾,政府已憲報頒布餐飲店範圍內至3公尺室外範圍距離,以及其他20個公共場所如大道休息站等為禁煙區,別以為執法組久未行動而掉以輕心,觸犯禁煙法令。

他說,一旦違法,煙民將會接250令吉罰款額的傳票,必須在60天期限內到衛生局繳清罰款,否則將會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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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補充,如果有人抽無尼古丁液體電子煙(Vape),執法員將會發傳票給當事人,並先充公Vape,以化驗液體是否含尼古丁成份,如果不含尼古丁成份,則不被對付。

青年在理髮店內抽Vape,被玻州衛生局執法員取締,卡扎里(站者右)向青年講解禁煙令。

“禁煙的食肆業者也必須在店內展示合格尺寸的禁煙告示牌,同時禁止設吸煙區或準備煙灰缸,否則也將會接傳票。如果業者發現禁煙範圍有人抽煙或電子煙,也必須制止。”

他昨晚率領衛生部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小組、玻州衛生局疾病控制組及執法組展開“開齋節無煙行動”,突擊33個單位,發出7張傳票給違反禁煙令的煙民,罰款總額17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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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衛生局官員也給73名公眾講解禁煙區,以及公共場所尤以餐飲範圍不允許抽煙的訊息。

餐館和食肆的3公尺或10尺處範圍將列為禁煙區,違反該禁令的顧客和經營者將被處以最高1萬令吉的罰款或2年監禁。

卡扎里說,該局從1月至4月展開24項行動,到訪362個單位,宣導禁煙的同時也取締抽煙行為,共有82人違反2004年煙草產品管制條例第32B條文,而被執法組發出傳票,罰款總額1萬7500令吉。

他補充,昨晚接傳票的人士,分別是2人抽電子煙、3人抽煙在食肆抽煙,2名業者沒有展示禁煙告示牌。

男子在食肆外抽電子煙(紅圈處),玻州衛生局執法員給予勸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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