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非法增建燕屋被控 6業者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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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津26日訊)非法增建燕屋,6名業主今日被瓜拉冷岳縣議會告上法庭,其中一名華裔業主被推事判處罰款900令吉,一名缺庭業主則到縣議會繳交1700令吉罰款,其他缺庭的違法業主也親自到縣議會法律組辦事處繳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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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議會是依據養燕地方條例第3(1)(a)條文把業者告上萬津直落拿督推事庭,當中,僅有一名業者賴志傳(譯音)出庭,他遭推事宣判罰款900令吉。

 

 

 

其他的缺庭者,杜端財(譯音)則親自到縣議法律組繳交1700令吉罰款,即觸犯條例的900和800令吉積欠罰款。

 

 

 

瓜冷縣議會主席莫哈末再因今日發文告表示,另外4名缺庭的業者也親自到縣議會法律組辦事處繳付罰款。

 

 

 

他警告業者不要為了牟利而不顧安全,罔顧縣議會興建或擴建建築物條例,違法增建建築物,不然他們除了可能遭到縣議會罰款,也可能面對被控上庭的情況。

 

 

山坡被開發剷平

 

 

 

另一方面,瓜冷縣議會日前聯同瓜冷縣土地局、警方、縣議會建築規劃組、建築控制組、工程組和執法組人員,對位於蚶山一處在山坡旁的違建工地,展開跨部門聯合取締行動。

 

 

 

執法隊伍動用鐵剪,剪開已被圍上籬笆的鐵門,破門進入,驚覺山坡已被開發剷平,工地內有大量砂石等建材,工地上也可以看到鋼筋水泥建築已建起基座,一旁搭建簡陋的工人宿舍,相信違建工程已悄悄展開一段時日。

 

 

 

莫哈末再因指出,縣議會援引第172法令第18(1)項條文采取行動,並可由建築物規劃組援引第172法令第26(1)項條文提控或懲罰涉及者,以及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133號法令)第70(13)(c)條文,阻止對方繼續興建。

 

 

 

他說,地方政府可基於第94條文賦權,向法庭申請單方面庭令,諭令停工。

 

 

 

“縣議會也正追查違建者,並會把他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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