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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有人想切子宮了斷 痛經假 該給嗎

(吉隆坡2日訊)年輕女子因為難以忍受每月一次的經痛,竟然要求醫生替她切除子宮和卵巢,婦科醫生為此贊同以個案批准經痛經假!

在西班牙內閣最近批准了一項為患有嚴重經痛(或痛經)的婦女提供經期假的法案草案,大馬是否應該仿效,也提供“經痛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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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婦產科協會主席胡美玲醫生接受《新海峽時報》訪問時表示,可以從積極的角度看待痛經假,但在實施之前需要大量的背景工作。

她說,民眾對女性經期疼痛的認識仍然很低,同時也因為經痛是常見情況,並因此認為女性經痛是正常的。

她說,經期疼痛是因人而異,但有相當比例的馬來西亞女性都承受經期的疼痛。

“痛經往往不被重視,也不被承認。許多女性被告知有痛經是正常的,因此,不尋求治療。據估計,盡管女性多次向醫生陳述,但可能需要長達10年的時間,才能被診斷為子宮內膜異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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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大多數女性在月經期間都會經歷不同程度的疼痛或不適。

子宮內膜異位症是疼痛禍首

“由於經痛很常見,所以變得正常化,但對一些女性來說,經期不只是每月一次的痛,很多還嚴重到足以幹擾她們的日常活動。”

她說,通常的經痛被描述為下腹部疼痛或痙攣,有時會延伸到背部和大腿下方。

“曾有20多歲和30多歲,未生育的年輕女性要求替她們切除子宮和卵巢,這樣就不必每個月都受苦。”

她說,子宮內膜異位症或子宮腺肌症,通常是造成疼痛的罪魁禍首,而某些情況下,女性必須忍受疼痛,直到更年期為止。

因此,擁有超過20年臨床經驗的胡美玲醫生認為,各界討論痛經假,可讓人了解經期疼痛和可用的治療方法。

“盡管有很好的醫療方法,但有一些女性仍承受難以忍受的疼痛,例如子宮內膜異位症的患者。在這種情況下,痛經假是一件好事,也是照顧女性員工的一種方式。”

根據報道,在馬來西亞幾項針對25歲以下青少年與年輕成年人的相關研究,顯示痛經在人群中的發病率很高。

根據2017年的YouGov所發表關於痛經和職業女性的研究,其中86%受訪女性表示有經期疼痛,而在那些有經期疼痛並且工作過的女性中,81%的女性表示這影響了她們的工作能力。

免遭濫用 建議專科醫生簽發

另一方面,馬來亞大學醫學中心的教授、婦產科主任和顧問慕克力韓丹醫生也表示支持制定痛經假政策,但認為應由專科醫生簽發,特別是在繼發性痛經方面。

他說,痛經假應該在真正的情況下批准,而不是一概而論,因為這將為濫用敞開大門。

“定義需要明確。痛經假只能由專科醫生簽發。但是,應該不帶偏見地給予。”

也是不孕不育和生殖醫學的慕克力醫生表示,高達80%的女性會有不同程度和嚴重程度的痛經,而嚴重的經痛和大量出血都是不正常的,需要醫療關注。

他說,除了止痛藥,還有荷爾蒙治療可以幫助,但在某些情況下,經期疼痛不可能永遠停止。

“持續的疼痛,可延伸到月經期之外,這可能有一個無法確定的原因。”

他表示,對經痛非常嚴重的女性來說,即使在家工作也無助,因為患者無法集中注意力及做好工作。

工會:經期假不應納病假

企業是否該為女性提供經痛假?本地僱主、工會及女性組織看法不一,工會認為經期假應該分開算,不應被納入一般病假;而女性組織也認為,企業是時候為女性提供至少一天的經期假。

大馬職工總會(MTUC)代主席莫哈末阿芬迪認為,企業應該單獨給予女員工經痛假,而不是將經痛而請的假期,列入一般病假中。

他說,與其他可以通過定期的保健和營養來避免疾病的病假相比,一些女性的經痛是每月發生的,女性可能因此會用盡她們應有的病假,所以有必要讓女員工有資格休經痛假。

莫哈末阿芬迪說,當局需要更深入和全面地討論實施經期假的資格和細節,以確保這會對員工和僱主帶來正面效應。

不過,他說,如果需要修改僱傭法令納入經痛假,那麼就需要在利益相關者、政府、MTUC和MEF之間進行有效的三方討論,包括這個假期是屬於有薪還是無薪假。

女性組織:至少給一天

女性自強組織(Women of Will)秘書茹魯也認為,如今已經到了為大馬女性員工提供一天經期假的時候了,而不是讓她們去看醫生開病假來證明。

她認為,一天的帶薪休假應該足夠了,如果婦女需要超過一天的時間,可以拿病假。

“這是一項基本權力,女性不應因為自然的生理變化而受到歧視。”

僱聯:請病假就好

不過,大馬僱主聯合會(MEF)主席拿督賽胡先並不認同經痛假。他認為,我國應該繼續現有的政策,經痛的女性員工可以到診所看診,並由醫生會決定是否給予病假。

“這個做法應該繼續下去,而不是強制規定痛經假,因為不是所有的女性都會經痛,女職員在經期間也可以酌情申請帶薪或無薪病假。”

他說,目前,許多僱主在醫生的建議下將經痛當作病假處理,這些年來也一直良好的這麼運作。

另外,賽胡先認為,經痛期假將使女性的能力不如男性,並可能導致女性員工在職場遭受進一步的歧視,可能還會從而威脅到她們的工作,因此,大馬不應該實行特別經痛假的政策。

WIBM:對職業女性不利

大馬建築業女性組織(WIBM)秘書阿茲米亞也有類似的看法,指出給予經期假可能會對職業女性造成不健康的影響。

“經期假是沒有必要的,如果疼痛難忍,可以請病假。”

“WIBM的成員在男人的世界裡工作,我們對此沒有意見,這對每個月沒有經痛的員工不公平,在生產力和工作效率方面,對僱主也不公平。”

即便身為女性,她認為給予經期假不是一種進步的表現,因為它對在建築行業工作的女性有幾個不利影響。

不用等立法 人資部鼓勵提供經痛假

人力資源部鼓勵政府關聯公司(GLC)和私人企業提供經痛假,並認為無需等待政府立法強制!

人資部通過電郵書面回應英文報章《新海峽時報》時說,簽署勞資集體合約(CA)的公司也可以與工會展開協商,將經痛假納入合約協議內。

“或許,作為一個開始,大馬的GLC可以在他們的機構實行經期假措施,成為最佳典範。”

至於會否立法強制企業為女性提供經痛假,人資部表示,這還需要深入研究來鑒定當中的利與弊,且需要考量到如何在公司制定適當機制來順利的實行這項措施,避免會出現濫用及措施有漏洞的情況。

“部門在做出任何決定前,需要先與僱主和工會交流,也需要與相關部門討論。”

不排除影響女性工作機會

另外,人資部也強調,雖然政府立法規定私人企業需提供經期假會被視為是進步且在工作場所強化女性權益的舉措,但當局也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這可能會為女性的工作機會帶來負面影響。

“人資部正在密切跟進許多國家對於立法規定私人企業需給予經期假的辯論以及進展,據了解,許多國家已經有某種程度的法律來規定,比如每個月1天至2天的有薪或無薪假期。”

“在大部分國家,經痛假是由公司本身落實的。”

對於《新海峽時報》進行的網上民調顯示,在1177人之中有87%支持在大馬實行經期假措施,人資部說,部門重視這項調查結果,但不能立即決定是否要將之納入法律的一部分。

該部表示,目前仍在等待與利益相關者交流及研究的結果,但與此同時,該部鼓勵公司本身實行經期假,而不是等待政府立法。

婦女部長:歡迎討論

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婦女部長拿督斯里麗娜哈侖表示歡迎任何提升女性福利的措施。

“但在經痛假課題上,政策上的改變需要與利益相關者展開討論,並由公共服務局及人資部評估是否有必要這麼做。”

“經期健康是生育與性健康教育的其中一部分,這項政策下的計劃也間接支持社區內的經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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