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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騎摩多遇路障 男子判監罰款吊牌

(怡保5日訊)40歲印裔男子於元旦凌晨醉酒騎摩多遇路障,被截查時做酒精呼氣測試,檢測出其體內酒精含量達158毫克,比標準指數高出了108毫克。他今日被提控上怡保推事庭,當庭認罪,被被判處監禁1個月,外加罰款1萬令吉和吊銷駕照2年。

這也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5A(1)條文的判罰在2020年修改後,怡保首宗因醉駕而下判的案件。此案的交警檢控官為慕海敏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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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嘉佳亞於1月1日凌晨1時,在打捫路騎摩多時遇到正在展開“醉酒行動”的交警路障,警方截查時懷疑他涉嫌在醉酒情況下駕駛,於是將他和摩多帶回交警行動中心跟進調查。

警方在行動中心讓被告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發現他體內的酒精濃度嚴重超標,牴觸了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5A(1)(修正)條文,並可在同條文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罰款1萬至3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

被告今天在庭上聆聽控狀後俯首認罪,並在向推事求情指自己還有一名在醫院接受治療的母親要照顧,同時每月薪水不超過1000令吉,希望推事輕判。

怡保推事娜比哈聽了他的求情後,作出上述判決。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則必須以監禁9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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