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達基尤丁:損公僕利益 重檢討年假換錢政策

(吉隆坡14日訊)由於服務超過15年公務員可以提前享有75天累積年假(GCR)兌換現金,這有損公務員利益,政府決定重新檢討這項納入在2020年財政預算案的政策。

首相署(國會及法律)部長拿督達基尤丁在下議院回答士兆區國會議員沙哈利祖基念提問落實GCR進展時指出,有必要重新檢討,因為還在服務期間提前換取現金對公務員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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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累積年假提前兌換現金計算公式,是根據公務員當前薪資計算。在服務期間提前贖回的數額會比退休時更低,因為退休的最後薪資較高。”

達基祖丁舉例,若一名M54級公務員在退休時才換取現金,可以得到5萬5107令吉90仙,若現在就用75天累積假期兌換現金則只能獲得1萬5355令吉05仙,加上退休時剩餘年假兌換現金是2萬7553令吉95仙,即損失1萬2198令吉90仙。

他說,提前贖回GCR會被列為薪資及被徵稅,這也將進一步減少可贖回金額。

目前,公務員可以累積年假兌換現金的天數最多1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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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區國會議員阿瑪納斯魯拉在附加提問時提到,政府是否研究直接取消或修改有關政策,達基尤丁表明還未決定。

他說,這可能涉及改良現有政策或推出新政策。

達基尤丁說,《2020年國會服務法案》草案已準備就緒,而政府如今正對成立馬來西亞國會服務委員會進行研究與探討。

他在下議院回答民主行動黨依斯幹達公主城區國會議員林吉祥有關政府是否會重新提呈前朝政府承諾的國會服務法令,以恢複國會自主權的提問,在書面答覆中如此指出。

在這之前,周一辭去下議院副議長的倪可敏說,希盟政府於過去兩年推動議會改革,就是為了通過《2020年國會服務法令》,以恢複三權分立, 捍衛國會自主權。

他當時透露,《2020年國會服務法案》經於去年年杪,即變天之前,提交給總檢察署,以尋求於今年3月提呈國會通過。

敦馬哈迪在擔任第四任首相時,於1992年廢除《1963年國會服務法令》,並將國會事務轉而隸屬首相署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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