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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駛釀1死5傷 OKU女司機罪成判牢5年罰款1萬8000

(大山腳22日訊)3年前在南北大道逆向行駛釀成1死5傷悲劇的黃佩雯,今日在大山腳推事庭被判罪名成立,即時入獄5年、罰款1萬8000令吉,並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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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斯里巴查宣判被告必須繳付罰款,或以坐牢24個月代替,不得暫緩,駕照也被撤銷,同時增加保釋金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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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由於22歲的黃佩雯有學習障礙,辯方律師林文明求情暫緩即時入獄,並準備上訴。

 

黃佩雯今日戴上黑色口罩和藍色鴨舌帽,身穿白衣及藍色牛仔褲,今早9時15分左右,由母親載送到大山腳法庭等候判決。

 

控狀指她於2017年3月14日上午7時50分,在南北大道134公里處,魯莽駕駛導致莫哈末芬迪(26歲)死亡,抵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1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2年及不超過10年,以及罰款不少過5000令吉及不超過2萬令吉,駕駛執照也可被吊銷最少3年,罪成者如持有的是實習駕照,法庭就會撤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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