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警局廁所性侵女子 涉案警員保釋

(詩巫11日訊)針對一名女子報案指被警察性侵一案,南蘭區國會議員劉強燕已就此事聯繫內政部長和副部長,而涉案的警察在扣押兩天後,已在警方保釋下獲釋,案件目前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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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女子昨日在姐姐和劉強燕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女子來自詩巫再也,她在10月28日乘坐晚上10時的巴士從古晉返回詩巫。29日凌晨4時許,巴士在中途停車,讓一些乘客下車。該名女子見狀便下巴士上洗手間,而巴士在乘客下車後就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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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如廁出來追不上巴士,且因把錢包和手機留在巴士而身無分文,她只能在路邊攔車求助。當時有一名男子驅車經過,同意載她去追上巴士,但巴士已不見蹤影。該名男子載她到巴士站,但並未看到她所搭乘的巴士。

過後,女子借用該名男子的手機聯絡其姐姐,要求姐姐到詩巫巴士站拿取她的物品。

女子月事來潮仍被性侵

女子說,該男子擔心她的安危,載她到其辦公室。到達目的地之後,女子才發現自己被載到泗里街警局。該名男子在車上和警局的廁所向其伸出狼爪。雖逢月事來潮,該名男子依然性侵她。

男子之后載了女子到巴士站,給她30令吉,13令吉買巴士票,17令吉作買食物。

女子的姐姐之后到泗里街,姐妹倆到回警局報案。女子在警方的安排下到泗里街醫院驗身,並被安排認人,她認出性侵她的男子。但驗身報告指女子沒有被性侵的跡象。女子和姐姐怀疑有關驗身報告的可靠性。

受害者姐姐也說,在泗里街警局期間,涉案男子的同事以“擔任公務員並不易”,“兩三年後將退休”的說詞,試圖說服女子與其家屬銷案。

劉強燕指出,女子聲稱錄口供期間,泗里街警局的兩名警察以恐嚇的語氣對待女子,更試圖要她承認認識涉案的警察,且是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對此,劉強燕認為,這是非常不專業,且絕對不應該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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