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藏冰毒判罪上訴被駁回 中國女子逃不過死刑

(布城2日訊)隨著上訴被駁回,在機場被發現將2168.8斤的冰毒藏在枕頭內而被捕的中國籍女子,死刑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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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被告顏蘭花(譯音)所提出的上訴理據不足,由拿督烏米卡敦、拿督羅扎利亞和拿督莫哈末扎比丁組成的上訴庭三司,一致駁回她的上訴,維持沙亞南高庭於2017年9月28日作出的死刑判決。

根據控狀,被告於2013年11月15日下午4時15分,從中國深圳抵達雪邦廉航終站的乘客檢查站時,發現販運2158.8克的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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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罰是死刑。

根據早前的報導,被告入境時帶了一個裝有裝有3個小枕頭、鞋子及衣物的藍色布袋,在接受檢查時,被發現來頭內藏有毒品。

被告在審訊時否認對毒品一事知情,聲稱藍色布袋是一名叫“Baba”的非洲籍男子在機場交給她,她了看一眼,但沒有發現布袋中有任何可疑物品。

她說,“Baba”要求她將布袋交給他一名在馬來西亞大馬的朋友,除了為她繳付機票錢,也給她在逗留吉隆坡期間的一些零用錢。

與此同時,上訴庭也在另一起案件中維持高庭原判,判處販運27.30克海洛因混合單乙酰嗎啡的男子沙林阿布巴卡(41歲)死刑。

被告是於2016年3月12日晚上10時30分,在柔佛新山布特里旺沙英達花園犯下罪行。

以拿督威拉莫達魯丁為首的上訴庭三司認為,新山高庭於去年8月27的裁決是“安全”的,且證據確鑿,因此駁回被告的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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