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符條件非伊宗教團體” 林冠英:可向團結部申請撥款

(北海4日訊)峇眼國會議員林冠英說,任何符合條件的非伊斯蘭宗教團體,都可以向國民團結部申請撥款,作為發展基金用途。

他說,凡是有注冊和獲得地主核准的神廟,都可以提出申請,如果要建廟的話,就需呈上已批准的圖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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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右五)移交撥款給峇眼亞占義消隊副主席郭玉旺(右六),陪同者包括隊長梁漢德(左三起)、理事黃順發、彭文寶州行政議員、陳治中市議員及朱悅權市議員等人。

“在我擔任財長期間,宗教團體的撥款都能直接由我批准,如今需須向國民團結部申請。”

也是民主行動黨主席的林冠英今早到其選區移交國會選區撥款給非伊斯蘭宗教團體、宗祠、義消隊及貧窮家庭時,如是指出。

林冠英(左五)移交撥款給北海靈應社主席陳萬福(左六),左七為總務林海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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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受惠單位有北海船仔頭福德祠哪啅公2萬令吉、峇眼亞占義消隊5000令吉、北海靈應社1萬令吉、北海斗母宮5萬令吉、華裔窮貧家庭修建屋子1萬令吉、P巴都印度廟2萬、甘榜牙惹印度廟500令吉及威省林氏西河堂2萬,總共13萬5500令吉。

北海斗母宮主席拿督許遠達(左六)從林冠英(左七)手中接領撥款,左五為拿督斯里方炎華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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