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祖萊達:草擬法案 建宗教場所須有准證

(吉隆坡2日訊)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祖萊達透露,房地部正在草擬一項確保宗教場所必須在獲得准證後才能進行建設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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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部將會在法案通過之後,制定一項條款(Undang-Undang kecil)來實施新條例。”

她於今日為馬來西亞伊斯蘭商會第25屆常年大會主持開幕後說,房地部將針對現有宗教場所的登記及所在位置進行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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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宗教場所若所在位置不適合或不屬於他們的土地上,我們必須採取行動建議他們離開該地區。”

她表示,所有的宗教場所建設都得依照適當的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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