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度不對 性後殺愛人 台女判囚12年

(台北29日訊)台灣台南市一名尤姓女子與郭姓男子分分合合,去年郭男邀請尤女到住處發生關係,過程中尤女懷疑郭男可能已和其他女人先激情過,向郭表示“沒辦法就不要勉強”,之後她憶起過往的恩怨情仇,拋出一句“下輩子不要再見面”後抽出水果刀刺死對方。台南高分院日前改判尤女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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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判決書指出,2018年7月20日清晨7時許,郭男酒後打電話約尤女在住處見面,2人躺在床上發生性關係。尤女供稱當時是郭男要求發生性行為,“他有放進去,但是我覺得他從外面已經有做愛回來,已經有發生性行為,那種硬度不是那麼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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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女當下告訴郭男“沒辦法就不要勉強”,之後躺在床上又憶起2人之間的恩怨情仇,“既然兩個人都那麼苦,我想帶他離開這個世界,不想他那麼痛苦”,向他說了句“下輩子我們不要再見面了,我馬上到”,持水果刀刺向郭男頸部、腹部,致郭因頸動脈破裂出血引起休克死亡。

 

法庭上尤女的情緒相當不穩,“我愛得很累、很深,還沒分手時他就交另外一個女朋友。”、“他一次一次出去玩,感情受傷回來,我還是接受他,我的心很痛”“他同時間交3個女友”。

 

事後尤女先搭乘德士返回租屋處,再駕駛自己的黑色自小客車南下屏東老家。警方透過尤女的妹妹得知,尤女情緒激動,表示要開車去台東跳海自殺,先是苦口婆心的勸阻尤女尋短,而後趕緊於21日傍晚將她帶回市警一分局偵訊,並將她依殺人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一審台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尤女因感情糾葛,便臨時起意、萌生殺意,無視他人生命價值,使得被害家屬須承受失去親人的悲痛,因此依殺人罪判15年有期徒刑。

 

全案上訴至二審,台南高分院法官審酌,兩人間的情感糾纏導致尤女既愛又怨,她應邀到郭男住處,又直覺郭男在外剛與女友發生性關係,卻仍邀約她肉體交纏,讓她不甘心成為炮友或洩慾工具,內心受到極大刺激,加上尤女又患有焦慮、恐慌、失眠等症狀,造成她因衝動、失慮而犯罪,加上在法庭上對家屬表達抱歉之意,足見有悔意,決定撤銷原判決,改判她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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