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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方沒將被告送到法庭 襲警案展21日過堂

(馬六甲16日訊)一名華裔男子涉嫌闖入緊急車道被截停後辱罵及掌摑警員,案件於原定今日過堂,不過由於獄方沒有將被告送到法庭,因此案展本月21日(星期二)再次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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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建發今年56歲,是一名修車員。他一共被控3項罪,被告於昨日面控時,因不明白通譯員念出的控狀,推事張素瑜於是安排今日由一名華語通譯員重新給被告念出控狀內容。不過,由於獄方今日沒有將被告帶上庭,唯有展期至本月21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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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目前被安置於雙溪烏浪監獄。

 

被告共面對3項控狀。首控狀指被告於本月8日下午1時30分,在AMJ大道往瑪琳方向的路障處時,對警員行使暴力,觸犯刑事法典353條文(使用武力阻止公務員執行任務)。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次控狀指被告在同一地點辱罵警員,觸犯刑事法典第509條文(侮辱他人),罪成可被罰款最高刑罰坐牢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第三控狀指被告違反行管令,抵觸違反2020年防範及抑制傳染病條例(疫區內措施),罪成可被判罰款1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被告的一名親友今日獨自出庭聆訊。據了解,被告脾氣不好,妻兒皆在吉隆坡生活,目前因行管令無法回到馬六甲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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