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港國安法週二勢通過 副公安部長掌國安公署

(北京、香港29日訊)一連三天的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繼續審議的港區國安法草案,料在明天上午人大常委會閉幕時表決通過。草案列明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在3個特定情況下中央行使管轄權。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代表中國中央在香港執行國安政策的駐港國安公署將暫設在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營,由一名公安部副部長兼任。

消息人士透露,北京派出官階相對較低的公安部副部長出任此職,主要是希望可以降低港人對港區國安法實施的戒懼心理。公安部副部長屬副部級,比屬正部級的香港中聯辦主任低半級。

Advertisement

暫設在解放軍營

消息人士也說,有關國安公署負責人的人選,早在去年11月北京決定推香港國安法時已初步敲定,預計國安法實施當天就可以宣布任命。

至於外界關注是否設有刑事追溯期,消息人士稱法例不設追溯期,但日後執法時會考慮涉案人士過去行為作檢控證據。

法例不設追溯期

ADVERTISEMENT

先前港區國安法草案提出,國安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可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有港區資深政協委員向北京建議,應為啟動管轄程序加設香港因素,也就是由香港特首會與中央決定什麼時候屬特定情形,才請中央出手。

有人大代表透露,會上有討論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等問題,各人大常委和列席代表都有發表意見,但不能引述會議的內容。

傳黃之鋒黎智英列首批抓捕名單

人在美國的中國民運人士王丹透露,有外媒駐京記者取得消息,指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後,7月1日便會拘捕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不確定是否會送去中國受審,自己則對該消息半信半疑。

黃之鋒在臉書發文回應,表示仍會用盡一切辦法守護香港,並指出不只王丹跟他說明有關狀況。黎智英回應,早幾天聽聞過有關消息,但不會離開香港。

有學者相信,7月1日馬上進行拘捕的機會較微,但若時機適合,北京便逐一對付黑名單上的“反中亂港分子”。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