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法官辭職須經首相 前法官斥達因越權

(八打靈再也10日訊)前聯邦法院法官拿督哥巴斯里南促請政府領袖尊重憲法程序,不要重蹈覆轍,無視三權分立和憲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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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什麼理由,首相以外的人要求首席大法官或任何法官辭職,都是違憲和錯誤的。”

因此,他斥責精英顧問團主席敦達因,不應該施加壓力,要求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勞勿斯和上訴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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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文告強調,達因並不是首相,即使是受到首相指示也應該加以拒絕,並交給總檢察長、首相和內閣處理此事。他批評達因召見2名法官,讓他們蒙受羞辱,待遇如同辦公室雜工,2名法官如果自認還有繼續服務的理由,就應該有尊嚴地拒絕達因的邀請前往會面。

“如果首席大法官覺得他有必要辭職,便應該去見首相,並按照聯邦憲法125條文遞交辭函給國家元首。”

他強調,無論是處理委任、調任和離職(包括退休和辭職)事務,首席大法官都必須與首相聯繫。

他也呼吁2名法官辭職,而不是堅持要求聯邦法院七司針對續任違憲的課題作出裁決,另一種方法是讓總檢察長寫信給法庭,告知現任政府不再認為他們受委是符合憲法的。

勞勿斯和祖基菲里於去年4月1日被委為首席大法官和上訴庭主席,並計劃在8月3日和9月27日以法定年齡66歲6個月退休。不過,前朝政府卻延長2人的任期,而引起法律界強烈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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