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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銀行創辦人鎗殺案終極上訴失敗 “四眼仔”監18年後上絞台

(布城1日訊)“大馬銀行(AmBank,前身阿馬銀行)創辦人胡先阿末被鎗殺案”中的被告“四眼仔”江瑞關(譯音)所提出的終極上訴失敗,而聯邦法院三司也維持死刑的判決。

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羅哈娜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週一發表裁決時指出,聯邦法院維持江瑞關需先坐牢18年後再上絞台的裁決。其餘二司為聯邦法院法官拿督阿都拉曼及拿督斯里哈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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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哈娜說,此案中指向被告的證據實在太多。

過後,被告代表律師鄭寶德在庭上指出,他的當事人的最後要求是向特赦局提出特赦要求。

2013年7月29日,大馬銀行(前身阿馬銀行)創辦人胡先阿末在吉隆坡錫蘭巷咖啡山觀音廟帶著華裔妻子鍾美君和他人談生意後,在廟前泊車場遭華裔槍手連開6槍奪命。

事後,涉嫌鎗殺胡先阿末的職業鎗手“四眼仔”江瑞關(譯音)逃亡近2個月後,於同年9月23日在霹靂州太平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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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9日,江瑞關被判謀殺和企圖謀殺兩項控狀罪成,法庭裁決被告需先坐牢18年,再上絞台。

2016年12月,聯邦法院推翻江瑞關罪成的判決,並諭令案件交回高庭重審,但法庭最終仍維持監禁和死刑的裁決,江瑞關則因不滿有關裁決,決定再次上訴。

2019年10月,上訴庭再次駁回江瑞關的上訴,並維持高庭的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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