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檳交局提高執法 嚴捉違例羅里及公交

(大山腳15日訊)檳州陸路交通局主任阿德南說,該局此刻已開始著重在取締違例載貨羅里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執法行動,以便為冠病進入地方性流行病時期的高流動量作好準備,確保大道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他說,根據南北大道公司的統計,載貨羅里掉落東西引發車禍的案件很多,譬如羅里車身底下的支撐木掉落路上,被車輛或摩多車撞到而發生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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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今年可能因行動管制令等因素,羅里行駛的頻率減少,不過,如今已逐漸恢復,因此陸交局必須從現在開始提高執法行動,確保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阿德南昨晚在南北大道柔府收費站南下路段展開的“障礙物行動”說,該執法行動從下午5時開始至晚上11時左右結束。陸交局、南北大道公司及職業安全與健康局展開聯合行動,着重在確保道路及大道的安全性。

行動中,阿德南也顯露關懷及溫暖人心的一面,一對騎摩多的年輕夫妻,摩多車籃上載著大包包,4歲大的孩子就夾在夫妻中間而且也沒有戴頭盔,被執法員攔下來後一時不知所措,結果是阿德南為小孩戴上一個新頭盔及提醒夫妻一路上小心。

“這項行動動員45人,執法行動著重在檢查載貨羅里及公共交通工具,確保載貨羅里不隨意置放支撐木在車底下,行動中有15輛羅里因為沒有妥善置放支撐木而被開罰,羅里隨意置放支撐木是危險舉動,行駛遠途後支撐木會掉落路上危及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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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載貨羅里司機必須確保他們運載的貨物不會掉落在路上,特別是在大道上,有時會看到從羅里掉下的輪胎和支撐木等,羅里司機必須守法,確保本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昨晚行動總共發出270張違返各類交通條例的罰單和傳票,當中包括羅里沒妥善置放支撐木的罰單共15張。自今年1月至今,陸交局已發出220張駕駛時使用手機的傳票,這顯示駕駛時使用手機是交通使用者常犯的條例。

阿德南說,行動中也著重在取締長時間使用右車道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在1959年交通條例4A條文下,違規的司機可被罰款高達300令吉;今年1月至今,已有86名商用車輛司機使用南北大道的右車道長時間駕駛而被對付。

“障礙物行動會長期展開,以確保公共交通工具和載貨羅裡運載的東西不會掉在路上危及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以及確保這些交通工具使用符合規格的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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