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
柔蘇丹定奪州議會召開日期
(新山12日訊)柔佛蘇丹依布拉欣陛下將對柔佛州議會會議的召開日期,作出定奪,陛下也已發出勸告,諭令會議須在上一次的會議後6個月以內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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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州議長蘇海山於今日發文告,作出宣布。
蘇海山在文告中表示,他已在日前覲見柔佛蘇丹陛下,向陛下匯報柔州議會進展,其中包括希盟州議員要求召開特別州議會會議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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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陛下希望州議會會議能在上一次的會議,即2019年11月21日至12月1日召開的州議會會議後的6個月內舉行。
文告說,陛下將依據1895年柔州憲法第二章23條文,定奪適宜的日期以召開下一次州議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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