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抵觸宣誓書條款 9退黨國會議員須賠償

(吉隆坡24日訊)據《大馬公報》(MalaysiaGazette)報道,9名退黨的公正黨國會議員,由於抵觸2018年4月25日所簽署的宣誓書,預料須賠償10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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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公報》報道指公正黨議員所簽署的宣誓書,其中有一項條款闡明,任何代表公正黨出戰的議員受到相關協議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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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宣誓書內容指:“我承認公正黨是一個自1999年向社團註冊局註冊的政黨,該黨花費大量資金來宣傳‘人民正義黨’的名稱,黨徽和黨旗的使用和黨員的支持,對任何在第14屆大選中當選候選人是一種貢獻價值。”

 

根據所簽署協議,抵觸者須在7天內付還有關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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