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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羅里司機收賄案 1官員控8罪 1案件未登記

(北海21日訊)繼上個月18名涉貪的檳州陸路交通局官員陸續被控上庭後,今早再有2名官員涉嫌向羅里業者收取賄賂金被控,他們今日皆蒙臉現身北海法庭,其中一人面對8項控狀及8項交替控狀,涉及賄賂金共6300令吉,另一人的案件則仍未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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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哈尼山(48歲)是檳州陸路交通局執法組助理,官階為KP26級,今日帶上口罩、鴨舌帽和連衣帽,以蒙面造型現身。

另一名官員的案件不是今天面控,不過隨后他也坐在法庭內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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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被控于2016年1月12日、4月5日、5月17日、6月8日、7月19日、8月15日、9月8日,分別向一間羅里運輸私人公司收取800令吉的賄賂金,2月20日則收取700令吉的賄賂金。

被告牴觸2009年反貪污法令16(a)(B)條文,每一項控狀都有一項触犯刑事法典165項條文(公務人員不得接收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的替代控狀。

被告在求情時說,本身在2001年患上心臟病,每半年需要前往醫院复診,妻子沒有固定工作,他需要撫養3名孩子及照顧年邁老母親,每個月薪水扣除社險和公積金后,只剩下2000令吉,希望法官能減低保釋金。

此案件審理法官是妮占,主控官為斯哇拉洁妮副檢察司。妮占獲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釋金和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并將案件定于9月24日進行案件管理,同時囑咐被告聘請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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