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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立沙末訴《自由今日大馬》案 法官要求雙方庭外和解

(吉隆坡21日訊)聯邦直轄區前部長卡立沙末起訴網絡媒體《自由今日大馬》及前總編輯阿布達拉曼哥亞(Abdar Rahman Koya)錯誤詮釋其推文,造成誹謗的訴訟今進行案件管理;法官要求雙方庭外和解,但有很大可能雙方會繼續起訴,法官也擇定2021年7月1日開審。

卡立沙末在訴訟中將該網媒的時任總編輯阿布達拉曼哥亞及《自由今日大馬》分別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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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今年6月23日入稟高庭,卡立沙末代表律師莫哈末阿斯米爾在庭外受詢時提到, 民事高庭法官拿汀羅哈妮今早在內庭進行案件管理時,要求答辯雙方在12月1日前提交所有文件,並擇定在12月10日為此案進行案件管理。

 若訴訟繼續定7月1日開審

他聲稱,法官雖然要求答辯雙方嘗試協調及庭外和解,但他們很有可能會繼續起訴,所以法官先擇定此案將在2021年7月1日開審。

卡立沙末是就2020年2月26日刊登在《自由今日大馬》,標題為《卡立施壓,告訴馬哈迪讓路給安華》的文章展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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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章內容引述卡立沙末2月26日以國語的推文,其原文說:“敦馬辭職,受委為過渡首相。給安華機會證明獲支持成第八任首相……。”

答辯人將推文翻譯為英語後,則寫說:“敦馬須辭職,受委為過渡首相。給安華機會成為第八任首相……”

根據訴狀提及,答辯人以自己的詮釋將有關內容譯為英語,沒向起訴人確認,結果答辯人的英語翻譯負面詮釋起訴人的推文,造成誹謗。

卡立沙末強調,他從未要求敦馬辭去首相職,或針對敦馬的決定提出任何反對。因此,答辯人的描述及暗示,完全是對他造成誹謗、侮辱、傷害及不公。

訴狀內容聲稱,卡立沙末的新聞秘書祖基非里當天發現該報道後,已透過WhatsApp聯絡第一答辯人要求糾正,但後者刻意拒絕或忽略此事。因此,他透過其律師向第二答辯方提出正式要求,並提供糾正後的英語翻譯,同時要求答辯人撤回文章,並以其同意的方式道歉。

然而,答辯人在2月28日,在未經起訴人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刊登撤回文章及道歉聲明。

訴狀表示,在答辯人刊登有關文章時,敦馬在該關鍵時刻誤會起訴人即卡立沙末的真正及真實意圖,導致卡立沙末無法修補與敦馬的關系,而希盟成員黨領袖有持續性負面看法,認為敦馬對卡立沙末感失望,並指文章含誹謗及對起訴人和敦馬之間的關系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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