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人資部建議私人界 效仿政府產假98天

(北海7日訊)人力資源部建議私人界雇主效仿政府部門,將員工產假從現有的60天增加至98天,雇主希望人力資源部進行多方考量,從長計議後再擬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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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台灣商會聯合總會副會長拿督李鴻隆說,如果政府規定私人界雇主需給女性員工90天或98天產假,該會肯定會遵照政府的規定行事。

他以其工廠為例,有超過1000名員工,目前有几名女性員工即將放產假,在她們怀孕期間,人事部已經安排人手接替她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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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檳州台灣商會分會會長的李鴻隆說,身為一位母親,產后需要照料新生儿,公司給予產假是應該的,目前台商公司都遵照法規提供60天產假。

黃英福:對資方是挑戰 女高層或影響公司運作

大馬厂商聯合會(FMM)檳州分會會長拿督黃英福說,我國乃發展中國家,政府的每一項政策,對工商界以及勞資雙方都是一項挑戰。

“對普通員工而言,可能98天不在其位,可由他人頂替,但若是高層或決策者,那就會影響公司運作。”

他坦言,很多職業女性尤其是高層或決策者,因為責任性的需要,在產后45天即返回職場工作,剩下的15天產假列為特假。

“雖然增加產假天數的措施,可以讓女性有足夠的時間照料新生儿,促進親子關系,但對資方而言卻是挑戰,偏重員工福利也會讓工商界倍感壓力。”

他希望人力資源部能夠多方考量,深入探討其需要性,尤以目前我國處於發展中國家,各行各業都需要妥善使用人力資源。

顏福和:小企開銷會更大

輝煌有限公司董事經理顏福和認為,60天產假已經足夠,如果增加至98天,小企業會面對更大的成本開銷。

他說,我國一年有很多公共假期,如再增加產假天數,小企業未必能應付。

“60天產假是應該的,以讓准媽媽有足夠時間安排產前和產后事宜,但若增至98天,廠商就必須增加人力。”

他說,其工厂有百多名員工,女性多數是行政人員,目前公司也都根據規定給予60天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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