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不論是誰必對付 散播假新聞上門捉

(布城21日訊)首相署(法律)副部長哈尼巴宣布,凡是散播不實的謠言,目的是試圖製造爭議,不論是誰,政府絕對不會妥協,必將採取嚴厲行動對付涉及者,包括由警方上門前往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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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任何人只要被發現散播假新聞或誹謗,就算是公務員、部長級人物或媒體,都不會免於法律的製裁。

通訊及多媒體部副部長依丁沙茲里則提醒說,不要以為使用假帳號,我們就沒辦法偵查到誰是帳號擁有者,相信在科技的輔助下,該部門有充分能力追踪到相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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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今早召開聯合記者會說,在民主及言論自由之下,政府接受各方的批評,但散播假新聞已觸碰了政府的底線,有關單位將會以執法對付。

哈尼巴不諱言,新冠肺炎是促成政府將嚴厲執法的轉折點。在此之前,政府都不希望以法律來約束及教育民眾勿散播假消息,但疫情期間,大量的假新聞在社交媒體瘋傳,並在群眾中製造沒必要的恐慌,是有欠妥當和缺乏敏感度的。

他說,嚴厲執法並不是企圖干涉言論自由,但散播謠言是濫用了政府給予的言論自由,並會影響社會團結。因此,政府不容忍及不會默不出聲,警方和法院也有專案小組負責有效打擊假新聞的問題。

“伊黨部分領袖指控行動黨要廢除土著的誹謗和假新聞,其實是林吉祥在1969年的講詞,但現在卻重新被人提起,恐造成鄉村地區的人民都信以為真,並誤解希盟政府是反伊斯蘭和反馬來人的政府。”

談到在國外的大馬公民,如散播有關馬來西亞的假消息,是否也會同樣遭到對付時,哈尼巴聲稱,當局目前將專注在居住在國內的國人。

詢及政府會否恢復2018年反假新聞法令時,他則再三強調,已廢除的法令,政府無意再恢復。

他表示,為營造一個好的文化,未來不排除會讓媒體從業員能在國營電視台與政府官員進行辯論。

另一方面,依丁沙茲里說,政府忙於應付假新聞,從方便性、時間和人力方面都蒙受損失,也會導致國家產生分裂,因此是一個需嚴正看待的課題。

他也要提醒民眾,該部會與警方密切合作共同對抗假新聞。

他提及,被裁定犯有此類罪行的個人,會依據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233條文和刑法第505條被起訴。

“從去年1月至今年2月20日,通訊及多媒體部調查了不包含新冠肺炎投訴的62起假新聞案件,共有8宗被控案、9項控狀被控上法庭;至於因散播新冠肺炎假新聞的控狀,目前已有8起被提控上庭。”

面控散播新冠肺炎謠言 2人認罪2不認罪

(雪邦21日訊)4名人士被指散播有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不實謠言,今日被帶上雪邦推事庭面控,當中有2人俯首認罪,另有2人不認罪。

選擇認罪的兩名被告分別為34歲的技術人員莫哈末阿芬迪以及28歲的商人塞益莫哈末,他們今日在推事庭面對有關發布新冠肺炎不實消息的指控時選擇認罪,並個別獲准以4000令吉保釋外出,案件定3月17日下判。

其中,莫哈末阿芬迪被指通過臉書賬號,即Afendy Said發布了不實消息,而塞益莫哈末則通過推特賬號faeznasirr發布了有關新冠肺炎的不實言論。兩人的有關言論都是於1月27日,分別於下午2時30分及3是30分,被多媒體委員會(SKMM)發現及採取行動。

選擇不認罪的其中一名被告為馬來西亞藝術家協會主席羅再迪。

羅再迪是於上個月,通過社交媒體平台,發布了有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不實消息,而在刑事法典505(B)條文下面控,一旦罪成,將可被罰款,或坐牢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羅再迪今日在庭上面控時不認罪,推事允許他以5000令吉保釋候審,案件定於3月11日過堂。

根據控狀,羅再迪被控通過推特,即rozaidijamil的賬戶,發表了可引起民眾恐慌(kegentaran awam)的言論,他的有關言論也因此被質疑會引導他人做出可能對民眾安寧造成影響的行為。

作為演員的羅再迪,在臉書及推特上分享的相關文字內容為“突發新聞:所有國家除了馬來西亞-所有國家都已經禁止中國遊客到訪除了馬來西亞。”

羅再迪被指於1月27日中午12時51分發出相關信息,而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是在1月29日上午10時30分發現及採取行動。

另一名不認罪的被告為30歲的莫哈末凱魯,他是一名公司董事,被指控在“Oh My Media”的網絡應用程式上,發布了有關新冠肺炎的不實言論,並於1月27日的下午1時20分被多媒體委員會發現及採取行動。

他對控狀不認罪,獲准以5000令吉保釋候審,案件將在3月17日再次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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