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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瑪太陽能案】羅斯瑪不曾私自索錢 證人:對報酬獻議僅點頭回應

(吉隆坡3日訊)Jepak公司董事經理兼大股東賽迪的生意夥伴萊恩說,他不曾聽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私自向他或賽迪要錢,或要求砂州鄉區學校太陽能計劃項目總成本的10至15%作為酬金用途,惟羅絲瑪從沒對他們的行為提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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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瑪涉及的砂州鄉區學校太陽能計劃索賄案續審,進入第19天審訊。萊恩是本案第16名證人。

他在接受辯方律師阿茲魯盤問時說,羅斯瑪由始至終都沒親自向Jepak公司的任何合夥人索取金錢,以換取獲得價值12億5000萬令吉太陽能源系統項目的授權信。

萊恩早前供證時表示,賽迪當時告訴羅斯瑪會給她一筆款項,將來還會有更多報酬時,羅斯瑪僅是以點頭方式回應,“好啦”(Okay lah)。

所有指示來自羅斯瑪前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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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聲稱,實際上,所有的指示皆來自羅斯瑪的前助理拿督里查曼蘇。

此前,賽迪的司機三蘇里紮作為本案第4名控方證人上庭供證時說,曾在2019年9月7日協助老板賽迪,將面值100令吉的現金裝進兩個背包,送往羅絲瑪位於大使路花園的住家。

阿茲魯因而質疑萊恩,是否清楚背包內裝的是不是現金。對此,萊恩解釋,賽迪是在會面結束後才告知背包里裝有現金,但不清楚他們離開羅絲瑪家後,羅斯瑪如何處置那兩個背包。

他也排除,兩個背包內可能裝有其它東西,而不僅是賽迪所說的現金。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在交叉盤問時主張,雖然所有幕後交易及獲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批準信都是幕後進行,但羅斯瑪從沒對他們的行為抗議。

萊恩聲稱,向政治人物捐獻主要目的是要確保賽迪和Jepak獲太陽能源的項目。

他也同意前後兩次與羅斯瑪見面,都不曾被趕離或被要求帶著兩個背包離開。

羅斯瑪助理指示Jepak付朝聖費

萊恩提及,前首相夫人羅斯瑪的前助理拿督里查曼蘇曾要求Jepak公司支付里查一家人前往朝聖的費用。

他表示,里查曾迫使他從Jepak董事經理賽迪處獲取此筆費用,最終是以宗教因素說服賽迪支付朝聖費。但他不清楚賽迪向里查支付了多少錢。

他在接受辯方律師拿督阿克貝丁盤問時也說,里查還要求Jepak從價值12億5000萬令吉為砂拉越369所鄉區學校安裝太陽能系統項目總成本中,拿出2500萬令吉做為傭金。

“賽迪曾說過,曾在2016年12月,在里查位於泗岩末的住家以現金方式,支付里查50萬令吉。但我不確定賽迪在2016至2017年間,是否曾分開7次將35萬令吉支付給里查。”

此外,萊恩反對指時任高教部長拿督斯里馬哈基爾、前教育部秘書長丹斯里瑪蒂娜和繼任秘書長拿督斯里阿里亞斯過程中都在保護Jepak公司,但他們並非Jepak“同謀”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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