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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世紀審訊】胡斯尼:謊稱辭職無關一馬醜聞 是爲了維護納吉

(吉隆坡8日訊)前第二財長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指出,當年他辭去第二財長一職沒有向媒體說出離職的真相,且謊稱離職和一馬發展公司醜聞無關,事實上是因為他要維護時任首相拿督斯里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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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如果他說出實情,媒體就會寫出各種各樣的故事,這有損(時任)首相的名聲。

“我當時不說出真相,都是為了維護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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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以第56證人身份,在前首相納吉被控涉及SRC國際公司洗錢案審訊中,二度上庭供證。

納吉稱調他到房地部

辯方首席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交叉盤問阿末胡斯尼有關後者辭去第二財長一職的事宜。

阿末胡斯尼稱,當年退出內閣,實際上與一馬發展公司和SRC國際公司有關。

“當天是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一般上早上9時財政部都會有經濟理事會會議。早上11時左右,我閱讀報章,看到新聞指我被調職到首相署經濟策劃單位。我之後和(時任)首相會面,在他的辦公室。”

他說,當時納吉稱要調他到房屋及地方政府部。

“他說,我要調你去另一個部門,以面對新挑戰,我回應說,請把我撤換了(Please drop me)。”

他認同辯方首席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說法,即基本上他是因為不滿被調職而決定離職。

“你(沙菲宜)要我尊重(時任)首相(納吉)嗎?”

他指出,他沒有告訴媒體真相,即自己是自願請辭,是因為要維護納吉。

阿末胡斯尼當年在納吉宣佈內閣改組之前,以私人理由“裸辭”所有官職和黨職,外界紛紛揣測,他呈辭與頻頻在內閣,甚至在國會下議院提問有關一馬公司( 1MDB)的課題有關。

下週二SRC案延至2時審

基於聯邦法院將於本月13日(下週二)聆審一馬發展公司貪污及洗黑錢控罪案的展延申請,當天的SRC國際公司洗錢案將展延至下午2時開庭。

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告訴法官莫哈末納茲蘭,指需要騰出早上的審訊時間,而辯方首席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也表示同意。

莫哈末納茲蘭最終批准湯米湯姆斯的申請,擇定下週二的審訊於下午2時開庭。

沙菲宜胡斯尼較勁引哄堂笑聲

沙菲宜和阿末胡斯尼在今日的交叉盤問中,互相較勁,頻頻引起哄堂大笑。

阿末胡斯尼在回答有關離職的提問時,多次加以說明,引起沙菲宜的不滿,指法庭和國會不一樣,所講的東西必須和案件有關聯。

“這裡不是說故事的地方,這裡是法庭。”

不過,阿末胡斯尼也隨即回應,“你不要聽沒關係,我就說給法官聽。”

結果,不只在場聽審的人士笑聲連連,就連沙菲宜和法官莫哈末納茲蘭也放聲大笑。

在接下來的供證中,阿末胡斯尼仍不改對回答加以說明的作風,再度引起沙菲宜的不滿,聲稱如果繼續這樣回答,將會打破紀錄,成為供證時間最長的證人。

沒想到阿末胡斯尼的反應卻是,“那也沒關係”,在場人士再度哄堂大笑。

貸款事項曾向納吉反映逾20次

阿末胡斯尼披露,他曾經針對SRC國際公司的貸款事項,向前首相納吉反映二十多次。

他說,在他擔任部長期間,內閣鮮少針對各申請文件展開討論。

“一般上沒有討論,只是提呈,然後就同意了,除了一馬發展公司的事項有些爭論。”

他補充,他也沒有參與SRC國際公司向退休基金局貸款20億令吉的內閣會議討論。

他說,他曾於2011年直接向納吉反映,反對政府為SRC國際公司20億令吉的貸款提供政府擔保。

他指出,他沒有在內閣會議中提出反對,是因為納吉有權力撤回有關政府擔保的內閣文件。

他稱,雖然由聶法依沙發出的政府擔保申請信函沒有經過他,但他對此事有所了解。

“納吉曾告訴我,不要干預一馬發展公司和SRC國際公司的貸款事宜,因他(納吉)已是SRC國際公司的名譽顧問。”

阿末胡斯尼表示,出於關心,他仍舊密切留意SRC國際公司的海外投資項目,也曾因為擔心,而要求一名財政部官員檢查SRC國際公司的投資。

沙菲宜讀出阿末胡斯尼書面證詞的第7段,該段落指出,阿末胡斯尼曾要求投資組官員莫哈末依薩胡賽因到訪印尼爪哇,以檢查SRC國際公司在當地的投資。

阿末胡斯尼強調,他僅僅是關心,並沒有繼續插手SRC國際公司的事務。

沙菲宜接著問阿末胡斯尼,就因為關係SRC國際公司的投資,所以還是繼續介入?

較早前,阿末胡斯尼在供證時透露,從內閣在2015年委任他負責一馬發展公司的債務重組計劃開始,他就萌生退出內閣的想法。

阿末胡斯尼於週二供證時指出,納吉曾告訴他,不要干涉一馬發展公司的事務。

他是在2009年知道有關一馬發展公司和沙地石油國際公司的合作事宜,並勸請納吉不能投資在一馬發展公司和沙地石油國際公司的計劃。可是,納吉叫他不要涉及也不要干涉。

國會提及一馬後我與兒子即被攻擊

阿末胡斯尼表示,自從他於2015年10月在國會下議院發表演詞時,曾提及一馬發展公司,納吉的高級機要秘書丹斯里蘇克里便去他家,還說他家很難找,他都不曾來過。

“後來對方說,納吉要見我,而納吉也與某人討論了此事,即他們聯繫了拉惹柏特拉要在明日攻擊我。”

他表示,在新班底大道公司財務部工作的兒子卡立先受到攻擊,他兒子也曾出席經濟行動理事會會議,之後拉惹柏特拉就在他的臉書發表帖文,宣稱阿末胡斯尼很生氣,因為兒子拿不到價值27億令吉的工程,而當時由巫統掌控的《馬來西亞前鋒報》也攻擊他。

“我當時就發簡訊給納吉,問他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對方只是回复我去和硝山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納茲裡談,但是由於納茲裡在國外,我沒有找到他。而第二天攻擊便停止了。可想而知是誰在吩咐要攻擊,還是不要攻擊(我)?”

他說,他的兒子也因為上述事件,而被公司辭退了。

他指出,2018年大選他仍被委派到原區打捫區國會議席守土,而並不是他要求的,而是納茲裡提出,他也想繼續為人民服務。

他表示,當時他仍要求納吉提供競選經費,納吉只是給了部分的數額,約20萬令吉,而且是通過其高級機要秘書支付,他並不知道這筆資金的來源;阿末胡斯尼在該議席上敗選。

性騷指控相信是納吉主使

阿末胡斯尼認為,2016年杪,即他辭職後,他被指控性騷擾女職員,是納吉在幕後主使。

他認為,整件事都是在針對他,所以當時的女職員才會前往報案。

沙菲宜在交叉盤問中說,根據阿末胡斯尼的證詞,提到受到很多的指控,似乎在抱怨因一馬發展公司的問題受到很多的攻擊和指摘,因此詢問阿末胡斯尼所面對的指控內容有哪些。

阿末胡斯尼回答,當中包括了金錢和涉及女性的醜聞。

“我確實有將這些指控與納吉聯繫一起,包括涉及對女職員性騷擾的指控。”

沙菲宜接著試圖針對警方對胡斯尼涉及的性騷擾案件作出提問,但被主控官拿督希旦峇蘭提出反對,認為此事和SRC國際公司案件無關。

希旦峇蘭表示,性騷擾課題含有誹謗性質,會干擾到證人,因此控方不允許辯方針對此提出任何問題。

沙菲宜解釋,他的提問與案件有關,因為阿末胡斯尼說納吉是性騷擾事件的幕後主使,若阿末胡斯尼在憤怒下供證,供詞就失去了可信度。

最終高庭法官莫哈末納茲蘭同意控方所提出的反對,要求沙菲宜停止繼續盤問阿末胡斯尼有關性騷擾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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