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新型冠狀病毒地方

夜店消遣唱歌 7男女各監3天罰千元

(檳城14日訊)日前7名男子到夜店唱歌連同2名陪座女子被捕案件,9人今日在檳城推事庭面控時認罪,被判監禁3天及罰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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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巫裔男子及2名印尼籍女子,年介20歲至38歲,是被控於4月12日凌晨,在車水路一間夜店消遣,因而觸犯2020年防範及控制傳染病條例(疫區內措施)第11(1)條文。

此案推事為羅斯妮,主控官娜米拉烏達副檢察司,9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是謝英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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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9名被告刑期從被捕日算起,若他們今日繳清罰款,便可獲釋,否則需以3個月監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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