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馬獨立60年仍推行種族歧視政策 柯嘉遜:希盟政府難道不知恥

(吉隆坡4日訊)隨著希盟政府宣佈不簽署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人民之聲顧問柯嘉遜質問當局,我國在獨立逾60年後仍然推行種族歧視政策,難道當局不會為此感到羞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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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週二在《2018年人權報告概述》推介禮上致詞時說,我國極可能是唯一獨立逾60年但仍然落實“僅限土著”這類種族歧視政策的民主國家,如瑪拉工藝大學限制入讀種族,難道希盟政府不會覺得丟臉嗎?

“馬來西亞剛剛獨立時,即從1957年至1971年期間,類似聯邦憲法第153條的‘僅限土著’政策根本不存在,而這類種族政策是在1969年爆發513種族衝突事件後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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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希盟立場不堅定

因此,他呼吁政府應該立即簽署及落實ICERD,而不是利用聯邦憲法來轉移視線。

“當局應該草擬平權法,以及成立平權和人權委員會,確保遭受種族歧視者可通過合法途徑投訴。

他也說,《2018年人權報告概述》也要求希盟政府進一步廢除未經審判的拘留法、《1971年大專法令》、《1948年煽動法令》及其他希盟政府發現方便使用的侵權法令,而我國實踐人權的時機似乎永遠都還不成熟。

“希盟宣言要取消的惡法尚在,且對《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的簽署和其他法令的廢除沒有堅定的立場,令人感到可惜。”

此外,針對媒體言論自由,柯嘉遜說,只要煽動法令和內安法令尚存在,政府就能濫用這些法令,但這對人權系統不好,而深受其害的他也對此感同身受。

談到興都廟糾紛一事時,他建議政府可成立類似聯合國維和部隊的警方多元特別隊,作為宗教事務救火隊,就如他之前建議當局成立“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IPCMC)來調查警方內部的不法行為是相同的道理。

抨希盟頻在人權課題U轉

“國民不再忍受站不住腳藉口”

柯嘉遜說,希盟政府上台後頻頻在基本人權課題上“U轉”,因此,他要求希盟政府儘快落實6道人權議題,即取消種族歧視、進行地方選舉、對富豪徵稅、貧富不均和重置財富、為環境和人民利益而規範發展商開發、致力於氣候變化議程和清潔環境、確保警隊有誠信、責任和有效率。

“國陣政府在509倒台後,國民不會再忍受當局以站不住腳的藉口來推遲基本人權的實踐,而公民社會也有責任為新馬來西亞的進步而奮鬥,尊重人權且在社會實踐這些人權改革。”

此外,他也批評希盟政府以經費為由,延遲推動和落實地方選舉。

“馬來西亞肯定是第一個國家說要民主,但卻以經費不足為借口,不落實地方選舉。希盟政府多年來不斷奚落前朝國陣政府不落實地方選舉,但他們現在提出的借口卻這麼‘虛’(lame)。”

因此,他也呼吁淨選盟號召全國抗議活動,以奪回人民的第3張票。

“淨選盟現在可能是時候號召全國抗議活動,以恢復第三層級政府(third-tier of government)選舉。1965年,地方選舉被粗暴地從我們身邊奪走。”

“今天,我們的國內人均總生產值(GDP)已達將近1萬美元,我們也標榜自己在高收入社會的邊沿,但希盟政府卻說我們不能負擔地方選舉的開銷。”

根據報導,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祖萊達今年7月曾說,政府需要3年的時間來落實地方選舉,因為有關選舉需要很多開銷。

周銓洋:政府民間缺對話

馬來西亞人民之聲項目協調員周銓洋說,政府缺乏與民間充足對話討論,如在廢死課題方面未與人民討論,導致人們給予拒絕,因此政府和民間要對相關議題有商有量,這樣才能進步。

他引用報告數據聲稱,2018年共有219人和67人各自在2012年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和1959年防範罪案法令(POCA)被扣留,而1985年危險毒品法令(特別防範措施)的人數仍保留在2017年的1263名。

他指出,SOSMA和POCA的案件減少,是因警察內部改革,而非政府不使用這個法令,這是一個進展。

“關於正義方面,2018年共有4人在警方拘留期間喪命,2人在監獄死亡,23人被警察開鎗致死;自由言論方面,有7人觸犯1948年煽動法令、11人觸犯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

“我們會把這份報告交給內政部、外交部、首相署、國會等單位,期許希盟政府與我們一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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