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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6日訊)土團黨打昔汝咯國會議員旺賽夫的建威計劃貪腐洗錢案續審,大眾銀行蘇丹蘇萊曼路分行客服經理劉夢段供稱,Wan Saiful & Associates曾在兩年前匯款7萬8800令吉到一家汽車公司。
《馬新社》報道,劉夢段昨在吉隆坡地庭宣讀證詞,其中證實上述款項是在2022年8月12日匯到汽車公司Tagami Auto的帳戶。
她說明,Tagami Auto的帳戶是在2008年1月7日開戶,有兩名授權簽署人,只需其中一人簽署授權即可。
“根據帳戶的簽名樣本,有兩名授權簽署人,即葉錦瑞(音譯,Yet Kam Looi)和丁寶欣(音譯,Thin Poh Sin),只需其中一人(授權即可)。”
當旺賽夫辯護律師仄丹盤問,上述匯款是否可疑時,劉夢段表示不知道。她說,自己在接受調查官問詢時才知道。
“當時,我並不知道這筆交易是否可疑,直到我收到上級辦公室的電郵,說明需要將相關文件提供給反貪會。”
“我是在調查官詢問時,我才知道此事。”
而在早些時候,第8名控方證人,即人民銀行詩布朗再也分行助理經理諾拉茲曼)則供稱,WSA Advisory Group曾在2022年10月10日,匯款3萬6550令吉到威北峇眼共識運動組織(Pertubuhan Penggerak Muafakat Bagan Seberang Perai Utara)的帳戶。
“根據威北峇眼共識運動組織的人民銀行帳戶明細,曾有一筆3萬6550令吉的款項,在2022年10月10日透過Duit Now匯入這個賬戶。”
他接受旺賽夫辯護律師阿米爾韓查盤問時,同意對方的說法,即反貪會調查官並未詢問是項匯款是否可疑。
不過,他在接受拉希達盤問時解釋,當時的助理經理另有其人。
“當時,助理經理是羅斯蘭,如果出現可疑交易,是他負責報告的。我不確定這筆交易是否有上報。”
本案將於7月10日續審,承審法官為羅茲娜(Rozina Ayob)。
旺賽夫在本案中,被控2項貪腐罪、18項洗錢罪。
其中,他身為WA Advisory Group董事,被控從公司的聯昌銀行帳戶匯款7萬8800令吉,到Tagami Auto的大眾銀行帳戶,以購買一輛福特汽車;同時也被控從公司的聯昌銀行帳戶匯款3萬6550令吉,至威北峇眼共識運動組織的人民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