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1日訊)2名馬來青年涉嫌充當囚犯家屬的“中介”,賄賂獄卒,以便將違禁品帶入獄中給囚犯,2人從去年至今共進行了460項賄賂交易。
玻州反貪會主席蘇茜麗雅娜說,該會已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a)(B)條文調查上述分別為26及28歲的男子。
Advertisement
她說,2名嫌犯涉嫌從去年開始擔任獄卒與囚犯家屬之間的“中介人”,收取囚犯家屬提供的款項后再賄賂獄卒,作為私運監獄違禁品予獄中囚犯的酬勞。
交易460次
她透露,2名嫌犯為朋友關系,他們是在昨午6時30分被傳召到該會辦事處錄取口供后被逮捕歸案盤查,兩人在去年開始至今共進行了460項的賄賂交易。
反貪會也不排除傳召更多涉案人士,包括獄卒前來協助調查,并會將賄賂與接納賄金的相關人士提控上庭。
ADVERTISEMENT
加央推事卡瑪麗莎今日接獲反貪會申請后也批准延扣2人為期6天至本月16日。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