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撥電警欲移車被拒 男自掏腰包拖毀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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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6日訊)華裔男子在高速公路看見一輛疑拋錨的陌生轎車,他於是撥電聯系警方讓拖車員移車,但警方以沒有發生車禍及死亡案件為由,拒絕行動,讓他對警方的態度感到極度失望。
來自隆市甲洞的事主吳德川(38歲,自僱人士)最終自掏腰包聯系拖車員移走該輛轎車,同時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投訴警方的態度。
張天賜今日發文告指出,亦是自願補路洞組織“馬來西亞兄弟會”(Brotherhood Malaysia Community)成員的吳德川於本月13日晚上9時途經第二中環公路(MRR2),發現一輛疑拋錨的轎車停泊在路旁,也不見車主的蹤影。
顧慮路段沒街燈容易車禍
他說,吳德川顧慮到相關路段並沒有街燈,恐怕容易引發車禍,於是立即撥電“999”緊急求助電話,好讓警方安排他們的拖車隊將該轎車移走,免得發生任何車禍。
“吳德川甚至當下使用手電筒提醒道路使用者小心避開該輛轎車,因為他曾在相同路段目睹許多車禍。”
張天賜說,然而,吳德川從警方口中獲悉,若沒有發生車禍及死亡案件,警方是不會採取任何行動,同時透露警方的拖車隊皆外出展開行動而無法前去協助移走該輛轎車。
“雖然警方表示將會向吉隆坡市政局官員反映此事,但吳德川對警方的答復感到非常失望。”
他說,吳德川最終自己掏錢100令吉,讓拖車員將該輛轎車移到附近的巴士站,同時他呼籲警方竭盡所能為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提供必要的幫助。
拋錨車輛應放置警示燈
張天賜指出,該部將會向警方核實以上事件,同時他對具備公民意識的吳德川致敬,並希望更多的馬來西亞人以吳德川為榜樣。
“任何車禍後損壞,或拋錨的車輛,車主應該放置一個警示燈或安全三角錐,以提醒公民眾小心避開,因為以往發生太多類似的車禍,甚至引發死亡車禍。”
張天賜強調,他將會向交通部提出建議,即強制發生類似事故的民眾在現場放置安全三角錐,以免引發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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