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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4日訊)明年1月1日起,只有完成冠病疫苗接種、過去270天裡從冠病康復,或出於健康原因無法接種疫苗的員工,才能返回工作場所辦公。
未接種疫苗的員工須進行活動前檢測(Pre-Event Testing),並取得陰性結果,才能回返辦公地點,他們也須自行承擔檢測費用,檢測也得在工作時間之外進行。
根據早前報道,活動前檢測的有效期為24小時,可在全島各地的25家快速檢測中心通過抗原快速檢測(ART)方式進行,每次檢測的費用為15元。
聯合領導抗疫跨部門工作小組的貿工部長顏金勇,昨天(10月23日)在記者會上做出這項宣佈時強調,居家辦公仍是既定模式,但當局意識到一些員工必須不時返回工作場所。他也呼籲僱主鼓勵未接種疫苗的員工盡快施打。
勞資政三方夥伴昨天傍晚也更了新工作場所冠病疫苗接種指導原則。
未接種員工如果無法在家工作,僱主可以調整他們的工作崗位、要求休無薪假,或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終止聘約。
指導原則規定,未接種疫苗員工可以在家工作,但考慮到絕大多數員工最終將更頻繁地回返工作場所上班,未接種員工長時間“缺勤”有可能影響他們個人、小組或機構的表現。
僱主也可以調整未接種員工的工作崗位,讓他們從事可以在家裡完成的工作,並將員工薪酬調整到與新職責相稱的水平。此外,僱主也可以要求這些員工休無薪假,或者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根據僱傭合同終止聘約,但得提前發出通知。
根據指導原則,在這種情況下解雇不能回返工作場所的員工不會被視為不當解雇。
至於那些因為健康原因無法接種疫苗的員工以及孕婦,勞資政三方夥伴呼籲僱主在可行的情況下安排他們在家工作,而且不要因為這一安排影響後者的評估表現。
不過,勞資政三方夥伴也強烈鼓勵孕婦接種疫苗。
“延後接種疫苗的孕婦如果感染冠病,出現併發症的風險更高。孕婦或許應咨詢婦產科醫生,瞭解接種疫苗的優點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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