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藍寶堅尼連撞6車1翻覆 司機監2周罰9千吊牌
(吉隆坡8日訊)上個月8日在敦拉薩路朝彭亨交通圈方向,靠近國家心臟中心的路段發生的一輛藍寶堅尼失控撞車龍案件,肇禍42歲巫裔司機今天在魯莽駕駛罪名下被控上法庭,被判坐牢2星期及罰款9000令吉之外,其駕駛執照從即日起的5年內,被吊銷或失去獲得駕照的資格。
這起案件一共涉及7輛車子,肇禍司機於今天早上被帶往吉隆坡大使路的交通法庭,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魯莽駕駛)條文下被控,並在法庭內俯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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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交通調查及執法組主任沙里夫丁今日發文告,這名被告在認罪後,推事判他監禁2個星期及罰款9000令吉,若未能繳付罰款,則需以監禁5個月代替。
“另外,嫌犯也因為沒持駕駛執照駕駛,而抵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26(1)條文,被警方開出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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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車禍於上個月8日早上8時許發生,當時這名42歲巫裔男子駕駛一輛藍寶堅尼超跑,從雪邦吉隆坡國際機場行駛至事發路段時,因前方交通阻塞,車輛擁堵而來不及停下,失控撞向前方的車龍,連撞數輛交通工具,導致其中一車翻覆。
警方調查後證實肇禍司機並非車主,而是出租車公司的職員,事發時對方正前往交車予租客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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