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高庭駁回扎希永久取回護照申請

(吉隆坡3日訊)高庭今日駁回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紮希提出永久取回個人護照的申請,但批準阿末紮希暫時取回個人護照,以用於申請外交護照。

同時,高庭也諭令阿末紮希在外交護照發出後,必需將個人護照交回給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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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希(左二)今早抵達法庭。

阿末紮希是在今年1月20日向高庭入稟申請通知書並附上宣誓書,申請要求永久取回其護照,以讓他履行公務。

他說,他需要取回護照,因為這是他向移民局申請外交護照的條件,以展開出入境的官方行程。

在今日的案件管理中,主控官阿都馬利副檢察司表示,控方不反對被告(阿末紮希)取回個人護照以申請外交護照,但控方想知道,在外交護照發出後,阿末紮希的個人護照可否交回給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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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指出,法庭考慮到被告需要履行公務,有權申請取回護照,但法庭也必需履行職責,即有關的做法不會影嚮案件的審訊。

他說,這也是控方提出的要求,即同意被告取回個人護照,以申請外交護照後,將個人護照交回給法庭。

“法庭因此駁回被告提出的永久取回個人護照的申請,只是允許被告暫時取回個人護照,以用於申請外交護照,並在之後必需將個人護照交回給法庭。”

阿末紮希在健康思維基金案中面對47項貪污、失信和洗黑錢控狀。他早前交出護照予法庭保管,以符合保釋外出的附加條件。

此案目前在自辯階段,辯方已傳召6名證人包括阿末紮希出庭供證,案件將於4月10日續審。

現年70歲的阿末紮希也是鄉邨及區域發展部長兼峇眼拿督國會議員,他在支持其取回護照申請的宣誓書中說,此申請是出於善意(bona fide),以及僅是為得到取回護照的許可,讓他能夠順利的履行公務。

他說,與其他部長相比,他在履行職務時面對一些限制,因為其護照不由他保管。

“作為副首相,第10任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已賦予我委托和重責,以代表他管理數項國家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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