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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婦女啞忍懶夫 離婚費太貴 被迫當怨偶

(馬六甲16日訊)離婚費太高,一些無法獲得丈夫協議離婚的婦女,必需打二份工或兼職籌離婚費,有的婦女甚至因無法承擔高昂的離婚費只好取消離婚念頭,繼續啞忍。

馬來報《Kosmo》報導,根據一份律師樓發出的離婚賬單顯示,一宗在伊斯蘭法庭審理的無協議離婚費高達1萬4800令吉。該賬單徵收的費用,包括研究及準備證據陳詞費、案情分析費、出庭費、專業諮詢費、表格費、準備證人、草擬案件費。其他的費用,還包括800令吉檔案複印費及通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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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上述收費還沒包括追討孩子贍養費、撫養權及財產分配,而這些收費可達2萬500令吉。

一名育有5名孩子的46歲婦女艾莎(化名)向該報透露,丈夫懶散不肯工作且脾氣爆躁,令她無法忍受,多次想過要離婚。但考慮到高昂的離婚費,加上爭取兒女贍養費和撫養權過程的難度,她最終被迫取消離婚的想法。

“這過程不容易,尤其是當另一半是一個不願合作及不願放過的人。”

艾莎對記者說,她擔心一旦通過私人律師樓入稟,她必需承擔高昂的律師費及承受多年的出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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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2份工繳律師費

“我曾經尋求法律援助局的協助,雖然我本身是B40群體,但仍需繳付3000令吉左右的開銷,還有遵守一定的條件。”

艾莎說,她在一家企業公司上班,但收入並非穩固,還必需負擔5名孩子的開銷。

“雖然很痛苦,丈夫脾氣爆燥以致我們經常爭執,但至今我還是與丈夫住在同一屋簷下。”

另一名35歲婦女瑪麗亞(化名)則說,她去年完成了離婚手續,花了7000令吉律師費,而這7000令吉只用在兩項訴求,即兒女贍養費及撫養權。

“為了爭取兒女的撫養權,我兼職兩份工作以繳付律師費,這部份的費用最高,共4500令吉。”

在一家媒體公司上班的她表示,所幸律師同意讓她分期付款。

“籌離婚費就好像當初籌結婚費一樣,很難籌到。”

她說,本身目前還不知道是否要繼續向丈夫索討對妻子的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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