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阿都阿茲貪污洗錢案 總檢察署同意不續提控

(吉隆坡9日訊)有鑒於反貪污委員會的調查報告沒證據和事實支持華玲前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都阿茲的貪污和洗黑錢控罪,因此總檢察署同意不繼續提控,及不反對他的無罪釋放申請。

總檢察署發表文告表示,此案自2019年1月16日被控上吉隆坡地庭以來,阿都阿茲便通過其律師向總檢察署提呈數份陳情書,以要求撤銷其所有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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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提到,控方已通過志期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6日的陳情書,接獲6份來自控方本身主要證人的法定聲明,致使調查單位反貪會需展開一項全面和詳細調查,因為出現之前未被列入考量的新證據。

文告提及,在9月23日,控方以考慮被告所提呈的陳情書及需進一步調查為由,要求地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條文予以被告假釋,法官批準控方申請,並宣判被告獲釋但不代表無罪。

文告也說,調查進展後已重新提交給控方,而控方也確認沒任何供詞和事實傾向於控方。12月1日,阿都阿茲通過其律師提出要求所有控罪無罪釋放申請。經審閱調查報告,總檢察署同意不繼續提控,也不反對無罪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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