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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局識破假申報搗3案 起值1031萬走私煙酒

(巴生18日訊)走私集團假申報,企圖將逃漏稅煙酒混在其他物品帶進我國,惟遭到關稅局官員識破,短短兩周內起獲總值逾1031萬令吉未獲入口准證的香煙和烈酒。

大馬皇家關稅局中區助理局長諾萊拉今午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該局中區第二組在過去1個月成功偵破3宗煙酒走私案,阻止了逃漏稅的煙酒流入大馬,免讓政府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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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執法組破獲的第一宗發生在去年12月14日,在巴生北港截獲1個可疑的貨櫃箱。

“檢查後發現貨櫃謊報運送儲櫃和鉸鏈,但實際上貨櫃箱內藏有900萬支香煙,總值670萬令吉,其中逃漏稅就高達600萬令吉。”

她指出,執法組偵破的第二宗則發生去年12月29日,同樣在巴生北港截獲1個可疑的貨櫃箱。

“走私集團同樣假申報,謊稱是新衣服,但被揭發內藏有300萬支香煙,總值260萬令吉,其中逃漏稅就高達2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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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萊拉表示,中區執法組破獲的第三宗假申報案,發生在去年12月20日至1月4日,在巴生北港截獲4個可疑的貨櫃箱。

她說,當局利用掃瞄儀檢查時發現貨品可疑,與申報的貨物不符,雖然申報傢俱和燈籠,但結果查獲混有6365公升烈酒,總值101萬6000令吉,逃漏稅額達82萬令吉。

貨櫃皆來自中國非轉運

她指出,上述三宗假申報案的貨櫃都是來自中國,最後目的地都是大馬,並不是轉運貨品。

“不過,當局相信這三宗案的皆來自不同走私集團,目前還在追查當中。”

運輸公司代表錄供

諾萊拉表示,當局將援引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a)條文調查上訴3宗假申報案。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低於走私物品價格的10倍或10萬令吉,以及不超過走私物品價格的20倍或5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或監禁最少6個月及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她說,當局已向運輸公司代表錄取口供,以進一步展開調查,惟目前未扣查任何人。

另外,他呼籲公眾協助該局打擊走私活動,任何情報可聯繫免費熱線(1800-88-8855)或各州關稅局。舉報人身份將獲得保密。

出席新聞發佈會者包括稅局中區執法組主任黃運祥。

逾期存放涉逃稅逾80萬  起7豪車10摩多

與此同時,關稅局執法組也於去年12月28日至今年1月9日期間,執法組展開聯合執法行動,在雪州區內起獲7輛豪華轎車和10輛摩多,市值大約75萬令吉。

諾萊拉說,這些寄放在倉庫的轎車和摩托車之所以被取締,是因為逾期存放,已涉嫌逃稅高達80萬3000令吉。

她指出,由於寄放在倉庫內的轎車皆涉嫌超過存放期限,因此已牴觸了1967年關稅局法令第65(2)條文及第65(5)條文,汽車擁有者必須繳付相關逃漏稅後才能贖回轎車。

“不過,由於此案涉嫌違反特許倉庫准證,因此當局將援引1967年關稅局法令第138條文調查此案。”

他說,一旦罪成,可判罰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諾萊拉(左二)披露,當局起獲的摩多來自日本和中國。

突擊住家起值6.7萬香煙

諾萊拉指出,執法組於今年1月8日接獲情報後,突擊一間位於峇都箱的住家,起獲總值6萬7000令吉的9萬零400支香煙。

她說,當局在該住家內起獲的香煙有很多品牌,未都沒有入口准證和交稅。

“在取締行動中,當局也扣查一名本地女子助查。”

她補充,當局將援引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d)條文調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低於走私物品價格的10倍或10萬令吉,以及不超過走私物品價格的20倍或5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或監禁最少6個月及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捕13非法入境者

另外,諾萊拉表示,中區執法組於去年12月16日,也在馬來西亞海事執法機構的合作下,突擊了一間位於史裡肯邦安的住家,當場逮到13名非法入境的外籍人士。

她說,這13名印尼籍人士,包括9名男子和4名女子都無法出示合逗留法證件,因此全數被扣查。

“當局將援引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販運移民法令第26A條文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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