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針對木蔻山言論 鄧章耀誹謗案撤訟

(檳城29日訊)檳州前首席部長林冠英起訴檳前國陣主席鄧章耀發表木蔻山課題言論誹謗案,高庭法官拿督羅絲拉育今日批准鄧章耀的申請,撤銷有關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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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章耀是在4月入稟申請撤銷此訴訟,法官今日在內庭作出有關判決,認同辯方提出訴訟的理由,即林冠英身為公職人員沒有法定地位提出訴訟,而撤銷此案。

這也是續2016年6月,上訴庭法官丹斯里依德魯斯對彭享州務大臣拿督斯裡安南耶谷起訴《馬來西亞前峰報》誹謗案作出標桿性裁決,即安南耶谷沒有法定地位以其公職身份起訴《馬來西亞前峰報》後,另一宗相關公職人員無法定地位提出訴訟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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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首長無訴訟地位

當年安南耶谷因不滿被《馬來西亞前峰報》一篇題為《安南很厲害嗎?》的文章批評,在2014年12月入稟高庭起訴《馬來西亞前峰報》誹謗。

今早林冠英及鄧章耀皆無出庭,2人僅由各自律師代出席,林冠英代表律師為拿督慕勒里,鄧章耀代表律師是郭文偉。慕勒里隨後在庭外指出,法官認同辯方提出訴訟的理由,即身為一名公職人員,林冠英沒有法定地位提出訴訟而撤銷此案。但根據以往一些案件,公職人員是可以提出訴訟。他說,自己將會與林冠英商討是否上訴,但相信林冠英將會提出上訴。

林冠英是於2017年3月8日入稟法庭,針對鄧章耀於2016年11月15日發表與木蔻山課題有關的言論,起訴他誹謗,並要求一項賠償,以及要求對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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