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邦莫達夫婦收賄案 3月27地庭審理

(吉隆坡27日訊)京那巴當岸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邦莫達及其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潔蒂的3項貪污指控的辯護審訊程序,在持續上訴後,已定於3月27日在地庭審理。

邦莫達夫婦針對高庭駁回他們要求覆審地庭判決的申請提出上訴,在該判決下,他們需為三項指控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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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上訴案件管理

其代表律師阿廸慕蘭今天告訴地庭,上訴庭上訴的案件管理定於3月22日進行。

由於上訴聆訊日期尚未確定,因為上訴庭尚未收到高庭的上訴記錄,包括書面判詞和證據筆記,因此,他們已要求法院為各方設定一個過堂日期,以便在上訴法院告知案件的進展情況,同時還要求在提及下一個案件時豁免邦莫達夫婦的在場。

副檢察官劉敬豪(譯音)並未反對辯方的這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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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辯方提排除2人出庭請求

法官羅芝娜阿育隨後確定在3月27日審理,並允許辯方提出排除兩名被告出庭的請求。

因腿部受傷而坐在輪椅上的邦莫達與妻子一起出庭。

邦莫達在2019年5月3日面對2項指控,即收賄220萬和26萬2500令吉,以作為批准聯邦土地統一及復興有限公司(Felcra),投資1億5000萬令吉大眾信託單位的報酬。

時任Felcra非執行主席邦莫達被指於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5時之間,在大眾銀行的美拉華蒂花園分行,通過芝芝向大眾信託經紀馬希阿都哈密收賄。

另一項控狀指出,邦莫達於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點出於同樣目的,通過芝芝的名義向信託單位顧問諾海里收取33萬7500令吉賄金。

芝芝面對3項在相同地點、日期和時間與丈夫串謀犯罪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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