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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第2次機會政策 7萬破產者脫窮

(吉隆坡9日訊)截至去年2月,共有7萬1186人通過第2次機會政策脫離破產名單,獲得開始新生活的機會。

第2次機會政策旨在讓債務不超過20萬令吉的40歲及以下年輕人免於被列入破產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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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前鋒報》報導,馬來西亞北方大學(UUM)銀行、金融與經濟研究中心金融與經濟政策院研究員沙茲達教授說,這些成功脫離破產狀態的人,應該利用第2次機會開始新生活。

他說,他們可以利用這個機會,通過第三方進行財務監控,這樣他們就不會再次陷入不健康的金融活動。

“仍在破產名單上的人,還需要特定課程讓他們知道和理解到底錯誤是什麼。

“此外,政府需要監控各種金融活動。需要採取強有力的法律行動,以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在提供金融平台的人或相關人員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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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Muamalat銀行(Bank Muamalat)經濟、市場分析與社會金融主管莫哈末阿法茲尼佔說,在國內,大多數35至44歲之間的人已經結婚,且有很高的財務承諾。

“在這個年齡階段,許多人都有家庭並承擔住房貸款、汽車或育兒費用等義務。如果個人財務得不到管理,這些人就會面臨債務違約的風險。”

他說,由於債務人數量不斷增加,需要向公眾推出有效的財務管理課程。

“金融知識可以被視為一項終生技能。因此,我們需要瞭解如何通過考慮融資的本金和利潤來計算債務的償還額。”

“個人需要瞭解,如果隔夜政策利率(OPR)發生變化,債務支付因素將會增加,且在接受融資之前還有許多其他問題需要瞭解。”

35至44歲破產率最高

根據今年4月4日發佈的國會上議院書面答覆,通過第2次機會政策脫離破產的人數為7萬1186人,佔13萬人次目標的54.8%。

馬來西亞破產局統計資料顯示,從2020年開始的4年期間,破產案件總數為2萬5410宗。

統計還顯示,35至44歲年齡階段的破產率最高,為9902人,佔同期破產總數的38.97%。

雪蘭莪是破產案件最多的州屬,有5830宗,佔總數的22.94%;其次是聯邦直轄區,有3164宗(12.45%)。

據統計,個人貸款是造成破產的主要因素,佔2020年至2023年管理案件總數的1萬8343宗,即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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