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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女首富張美蘭詐財 遭判死刑外加鉅額罰款

(胡志明市11日綜合電)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週四下午裁決,越南房地產商、女首富張美蘭涉欺詐、貪腐案等3項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外加一筆鉅額罰款。

根據越南媒體指出,法官認定張美蘭觸犯賄賂、侵佔資產與違反貸款規定3項罪名,由於她犯行重大,兩罪各判處20年有期徒刑,侵佔資產則判死罪,合併處理後,裁定張美蘭面臨死罪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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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美蘭因涉嫌賄賂、挪用公款、濫用權力以及“缺乏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被提控。

此案是越南最大規模的貪污案件,合計造成越南至少677兆越南盾(約270億美元)無法追回的巨大損失。

根據人在現場的外媒記者描述,這場轟動越南社會的大型公審,週四在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開庭並審結。過去一段時間以來,越南政府一共動用10名檢察官、200名律師,對張美蘭和其他85名共同被告進行審理,還傳喚多達2700名證人進行解釋。其中用來指證張美蘭各種弊案的證據,被分別裝在104個箱子內、總重量高達6公噸。

據報道,張美蘭過去長年濫用,自身與西貢商業銀行(SCB)高層的“私人關係”,在2012至2022十年期間,利用上千家幽靈公司詐騙銀行,取走高達440億美元的貸款,占該銀行此時期超過90%放貸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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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掃蕩張美蘭詐財和貪污一事開始,越南共產黨當局順勢啟動反貪行動,一共導致兩名副總理、數百名官員下台和被處分,更讓不少旅居越南的外國公民感到震撼,直呼過去從未看過這種規模的公審。

除了女首富張美蘭,越南政府一口氣對85名嫌疑人一併提控。(互聯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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