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5日訊)一名青年承認賄賂陸路交通局官員以取得駕照,被罰1萬7500令吉和坐牢1天。
被告莫哈末凱里(28歲,自雇人士),被控于2017年賄賂相熟的陸路局官員,以無需通過駕駛考試即可獲取B2和D級執照,因而抵触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a)(B)條文(索賄或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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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2021年8月18日被提控,該案件今早在檳城北海反貪委員會特別法庭審訊,被告承認3項罪名。
法官祖海米宣布判決時指,被告面對罰款1万7500令吉和坐牢1天,若無法交付罰款則以坐牢20個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為西瓦然洁妮副檢察司。被告繳付罰款后,被押往爪夷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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