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高庭駁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要求拿督科林勞倫斯退審其被控一馬公司(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的申請。
此案於2019年8月28日開審,至今已傳召46名控方證人。在7月26日的審訊中,科林勞倫斯透露,在大約10至15年前,他曾與目前被警方扣留的1MDB前法律顧問盧愛璇擔任同一家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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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是在8月14日透過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正式入禀法庭,要求主審此案的拿督科林勞倫斯退審此案。
科林勞倫斯是在昨日聆聽了控辯雙方的陳詞後,在今早作出上述裁決。
無法證明和盧愛璇有直接利益
他在裁決時指出,根據辯方入禀的申請通知書以及宣誓書,無法實質證明他在與盧愛璇過去的關係中,有直接的金錢或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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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此駁回這項退審申請。
科林勞倫斯也說,沒有任何偏頗的實際危險足以讓他退審此案。
在科林勞倫斯作出上述裁決後,沙菲宜表示,會針對這項裁決提出上訴,因此要求暫緩此案的審訊。
科林勞倫斯拒絕暫緩審訊,法庭接著傳召第46名控方證人國家銀行前總裁丹斯里潔蒂出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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