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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雞肉販宰殺鮮雞 取雞頭內臟和雞腳才稱重

(古邦巴素22日訊)良心巫裔雞肉販商宰殺鮮雞後,會先取掉雞頭內臟和雞腳才稱重,強調本身是以這一做法減輕消費者的購買負擔。

這名雞內販商尤索夫(71歲)來自黑木山,已在當地賣場經營33年,一直以來都秉持這樣的做法,顧客因此都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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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日接受陽光日報訪問時說,如果顧客堅持要以全鮮雞稱重,他也會依據顧客的要求。

他說,他這樣做並沒有任何損失,反而生意越來越順利。

他指出,當他秉持這樣的做法,顧客不會感到受騙,因這些部分都是顧客不要的,反而可以減重而省錢。

“如果顧客開心,我也感到順心,這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心情也會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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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雞爪、雞心和雞肝會另外售賣一公斤3令吉,讓一些有食用的顧客購買。

“我不能說自己會面對很多損失,同時也沒有賺很多,只要能一直經營下去已經足夠了。”

他指出,所有鮮雞都會在他家宰殺,然後早上9時才拿到攤位售賣給顧客。

他說,他以每公斤10令吉售賣鮮雞,一天他可以售賣100隻鮮雞。

顧客莫哈末索裡興(42歲)指出,在12年前在黑木山居住後,就很喜歡到尤索夫的鮮雞攤位購買雞肉。

“尤索夫不但和藹可親,還很老實,顧客只需付所要的雞肉部分,非常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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